本网讯 记者刘政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共同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十四五”推进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城市和干流沿岸县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进行明确规定。
《通知》提出,各有关地区要对现有各级各类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安全、环保、用地、取水等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园区,要按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在相关园区整改到位前,不得再落地新的工业项目。工业园区的梳理规范于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对每个工业园区逐一建立梳理档案备查。
《通知》明确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要求各有关地区对现有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一律重新进行评估,确有必要建设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方可继续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新建“三高”项目,一律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拟建工业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批准或备案,拟建工业项目清理规范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强化在建项目日常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项目,一律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投产,限期整改,在整改到位前,项目不得恢复建设、投产。整改到位并恢复建设的在建项目,仍将继续加强监管,防范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已建成项目监管,对违反产业政策、未落实环评及其批复、区域削减措施、产能置换或煤炭减量替代要求、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坚决从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坚决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