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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高效协作 凝聚反腐合力

宁德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取得反腐实效

2021-08-16 15:22:03 来源:改革网 刘晨旭

改革网福建宁德讯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把完善协作配合制度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着眼高效便捷

建立健全协查协办工作网络

为进一步提升协作效率,宁德市纪委监委与在宁商业银行、卫健部门、医保部门、三大通讯运营商、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畅通对口联络渠道,建立专线查询通道,指定专门联络人员,建立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做到让“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切实提升协作效率。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加强业务沟通,出台了《宁德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及时通报双方关注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事项和重点内容,提高工作针对性;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抄送审计结果报告,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相互提供业务协助支持。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协作配合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关于提供调查技术相关服务的通知》等规范,对协作配合工作的内部流程、文书格式、审批程序、纪律要求等进行严格细致的规定,建立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协查协办工作机制。

注重实践配合

增强措施协作配合有效性

宁德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紧密的协作配合任务对接机制,分别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法制支队作为双方的对接联系部门,做到责任明确到岗到人,确保协作过程无缝对接、高效顺畅。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优势,依申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户籍、住宿、同户人员、车辆及轨迹、民航进出港和动车订票等信息,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涉及技术调查、通缉等具体协作事项,在明确协作配合渠道后,统一由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公安机关的具体业务部门进行对接联系。纪委监委主动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组建由公安干警、辅警共172人组成的留置公安看护专班,负责留置封闭区安全警卫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留置场所公安看护专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协调,积极为看护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为增强提请公安机关协助采取措施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统一规范提请协助函,便于双方加强核对检查,确保协作手续规范有序。

强化审查起诉衔接

保障关键环节衔接顺畅

宁德市还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职务犯罪案件法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建立移送审查起诉衔接机制,尤其是对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由案件审理部门组织具有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经验的审理干部成立案件审理组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采取“双提前介入”办案模式,不仅要求审理部门要提前介入审理,还协调检察机关明确案件管辖,并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审核证据,对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期间提出需要补充完善证据材料的,第一时间进行收集、补充证据。进一步完善“先处后移”制度,审查调查、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对需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合理安排调查时间,并留足案件审理时间,以及处分意见征求时间、报批时间等,确保在移送之前对被调查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惩治腐败的综合效果不断增强。在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由审查调查部门及时有效地进行跟踪,顺利推进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进程,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无缝对接。

压实责任

确保追逃防逃追赃实效

追逃追赃防逃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市追逃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办理,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压实各级追逃办组织协调职能,统筹追逃追赃力量,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对重点案件进行联合督促指导,统一指挥,总体调度,逐案明确工作专班,制定追逃追赃方案,实行“一人一策”,量身定制追逃追赃方案。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25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1人,追回赃款930.1万元,查封价值约800万元房产一套。同时,进一步建立防逃机制,通过对在办案件中涉案人员的分析研判,及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采取防控措施,切实扎牢、扎紧防逃篱笆。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外事、人行等部门按照监察法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信息互通、重点管控机制,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申请出国(境)的,严格审批事由、程序、权限、出国(境)时间,切实加强对证照的审批和监管,确保相关规定执行到位。(宁德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供稿)


[责任编辑:武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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