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2021-08-12 11:07:49 来源:本网专稿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投资审批数据共享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四方面任务措施

本网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投资审批数据共享面临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共享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围绕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部署,着力推动解决一些领域、一些地方存在的投资审批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共享信息不充分、“一网通办”不平衡等问题。

在目标上,《意见》提出,通过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在2021年底争取实现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审批系统与投资在线平台的互联共享,并逐步深化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投资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在主要任务上,《意见》提出四方面举措: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纵横贯通的审批体系;二是健全共享标准,推进投资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三是拓展平台功能,增强各方面改革获得感;四是深化“一网通办”、促进投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

在保障措施上,《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督促落实,特别是要统筹系统建设。各地方要按照精简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要求,对于能够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拓展相关功能满足专业审批需要的,一般不得新建专业审批系统;对于已经建成的行业审批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与投资在线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不断完善审批服务功能,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据了解,实现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投资审批便利化、促进利企便民的迫切需要。聚焦投资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依托投资在线平台,《意见》重点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一网通办”。

一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和项目信息基础表单应用。投资在线平台在项目赋码时同步形成项目基础信息表单,并为各行业审批系统提供共享服务。企业在办理有关行业审批手续时,可以申请调用投资在线平台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无需再重复填报。加快推进项目代码二维码应用场景,便利实时核验项目基础信息、审批信息和建设信息等。

二是推广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复用。尤其对营业执照、取水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资质资格证书等常用高频投资审批管理事项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等,探索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进一步减少企业重复提交、部门重复核验,提升投资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全程网办”。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开发审批服务在线应用、移动应用,为企业提供申报、查询、办理的全流程“掌上办”服务,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凡是项目单位提交且通过投资在线平台能够查询到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凡是投资在线平台已收取规范化电子版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版材料;凡是依托投资在线平台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现场核验。

四是加快实施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制度。各地方投资在线平台增设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同时建立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并明确相应奖惩规则,切实抓好差评服务整改,以“好差评”制度实施督促投资审批“一网通办”落地落实落细。

国家发改委称,下一步,将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方的督促指导,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协调解决共享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意见》落地落实落细,不断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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