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赋能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谢代文 林冰冰
今年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全国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福建省厦门市以信用信息分类应用赋能市场监管受到通报激励。
近年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赋能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在连续三年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厦门市市场监管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信息归集筑基精细监管
厦门市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先后出台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示共享制度、公示信息协同监管机制、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和社会共治制度。2014年上线运行的“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对外公示的法定载体,平台将18个类别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分门别类划入相关市场主体名下,从而对全市73.7万家市场主体形成了独立信用档案,实现了全市信用信息 “一眼了解概况”“一页查看全貌”“一项提交异议”,在福建省属首创。同时,依据区域、行业等监管属性分层分类建立了756个监管对象库,有力地推动了各部门信用监管的实施,形成了“共建共享”的局面,为实现精细化监管夯实基础。
今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和厦门市中院在平台上开辟了福建省首个破产企业信息公示模块,实现了对破产程序重要信息的全面公示,对于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增强破产审判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破产制度的认识和破产程序的知晓度、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厦门围绕归集的信息建立起“一个办法+两个清单”(管理办法、行为清单、措施清单)的联合惩戒机制,梳理联合惩戒措施315项,实现红黑名单和措施目录的动态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区分不同性质和类型进行分类限制惩戒。
围绕重点深耕智慧监管
在公示平台的基础上,厦门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拓宽信息归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研发出跨部门、跨环节的“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以“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为导向,实现了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一张网”全覆盖监管。目前已将9.1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45.5万种食品纳入系统,生产经营者累计备案台账超过两亿笔,追溯覆盖面超过80%。
2020年5月,媒体曝光一款固体饮料涉嫌消费欺诈事件,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通过系统追查到涉事饮料本地经销商并开展精准核查,1个多小时就完成过去至少一周才能完成的调查工作。厦门市在全国首创“电子追溯”“入市必登”“集中赋码”三个追溯管理新机制,获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十佳智慧监管创新举措”。
生产经营者必须上传合格证明才能打印追溯凭证,有了凭证才能入市销售,厦门推出全国首创的“入市必登”制度杜绝了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公众经“食安厦门”微信号即可进行便捷溯源。目前,在3家源头批发市场,建成了“一品一码”信息追溯体系和快检实验室,并将全市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587家食品生产企业、1722家食品批发企业和4家定点屠宰场源头检验检测和产地信息全部纳入系统,严格管住源头,全力保障市民餐桌食品安全。
精准高效强化差异化监管
“我们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厦门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定量指标体系和定性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厦门建立了以“互联网+”为支撑的“厦门市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新型监管体系,可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及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之初,厦门市场主体规模在20余万户,目前已经突破73万户。面对市场边界无限放大、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频出、执法人员并没有等比增加的市场环境,厦门市建立起一套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机制,研发出一个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打造了一支跨部门联动监管执法队伍,通过依据信用等级高低、违法失信风险的差异化监管,配合部门协同监管的高效精准监管体系,有效破解了大量市场主体与有限的执法力量之间的矛盾。
2020年以来,依托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厦门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20余个“板块”的综合执法行动170余次,立案查处163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件,罚没款970万元。其中,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协同查办的湖里阳光医院系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并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19人,这是厦门市破获的首例医疗领域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纾困解忧彰显温情监管
为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企业主动修复信用,以健康的姿态重回市场竞争中。截至目前,厦门全市共有14,996家企业进行了信用快速修复,解除任职限制559人次,年报容缺填报方式便利企业达2.3万家……监管部门允许容缺受理予以信用修复推出的一系列有“温度”的监管行为,顺应了社会公众的关切和呼声。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忧,市市场监管局陆续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等政策,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明确了不同裁量等级和不同处罚力度,将商事主体15个领域78项行为列入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既有利于市场主体及时纠错、放下包袱,又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轻微处罚免予处罚已超243家。来源:2021.7.9中国改革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