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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缓解企业群众办事“往返跑”

2021-07-07 23:34:08 来源:改革网 福建省发改委

改革网福建7月7日讯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围绕异地办事频率高、群众有异地办理需求、改革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有力缓解企业群众办事“往返跑”,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

主要做法

探索收受分离,异地可办。在不改变各地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即申请人到异地窗口办理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将初审意见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异地通办系统及快件邮递方式远程传送到属地部门。属地部门远程受理,并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设立通办专窗,精准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异地代收事项业务咨询、收发件、资料流转及与各试点城市间沟通联络等事宜。加强对“异地代收”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窗口人员能熟练办理“异地代收”事项,并解答申请人的常见问题。

完善系统支撑,一网通办。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异地通办”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查询、按标准准备申请材料,开展异地窗口照单收件。进一步拓展深化“省内通办”系统,丰富异地办理的业务范围,实现收件地窗口收件登记、业务属地管理机构远程审核受理、受理结果远程共享至收件窗口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办件进度和办理结果自助查询、结果邮寄送达等功能。

取得成效

进一扇门办两省事。先后与广东省潮州、汕头两市分别签订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正式推出“跨省通办”政务服务高频事项66项。建立“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合作机制,以异地办理商事主体登记、社保关系查询和转移、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住房公积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梳理跨城通办高频事项,在各自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在政务服务网开设“跨省通办”专栏,积极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地办事难题。

省内通办助服务升级。与厦门、泉州作为省内首批试点城市,围绕异地办事频率高、群众有需求、改革获得感强,率先推出社保、住房公积金等18项省内通办事项清单。漳州市已在所辖各县(市、区)服务大厅设置了省内通办“异地代收”窗口,群众取号时选择“厦漳泉省内通办事项”,即可到“厦漳泉省内通办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有力缓解企业群众办事“往返跑”,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

[责任编辑:武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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