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贵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贵州省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深入实施“个转企”工程、“企转规”工程、“规转股”工程、“股转上”工程和强化组织保障五个方面15条具体举措。
围绕实施“个转企”工程,提出加快推进登记注册无纸全程电子化、大力推进企业开办流程再造、打好企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组合拳”三条政策措施;围绕实施“企转规”工程,提出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鼓励小微工业企业重组上规升级、加强企业业务培育、加大资金激励扶持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五条政策措施;围绕实施“规转股”工程,提出加强改制工作指导、强化税费支持两条政策措施;围绕实施“股转上”工程,提出营造企业上市优良环境、加强后备资源库建设、加大企业资金激励扶持力度三条政策措施;围绕强化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两方面保障措施。
贵州省于2018年启动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明确了2018年~2020年的目标任务。近年来,省有关部门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资金、税收、金融等政策供给,分类别、分层次不断完善培育企业主体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2020年,全省私营企业户数从60.57万户增加到76.34万户、增长26%,市场主体总量从268.17万户增加到346.76万户、增长29.3%。
“市场主体是提供就业、创造财富的基础,是决定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是加快推进‘四化’的重要支撑。”贵州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抓好15条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大力培育企业市场主体,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曾平)
原刊于《 中国改革报 》(2021年6月29日 第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