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
何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筑府任〔2021〕28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何明同志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息烽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
刘昌权同志所任贵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管庆良同志所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修文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漆勇同志所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息烽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