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坚定不移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领域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中国改革报记者 付朝欢
□谢海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青海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增添高质量发展动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坚定不移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领域改革,在高原大地上进行了一场“气势如虹”“势如破竹”的生动改革实践。
记者从青海省委改革办了解到,聚焦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262项,出台改革成果903个;聚焦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347项。全省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正缔结硕果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三江源,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资源总价值18.39万亿元,每年向下游输送600多亿立方米清洁水源,生态服务总价值为7300亿元,气候调节和物种保有等功能性价值不可估量。
说起青海省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践,必提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青海在全国首开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先河,出台《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实施一系列原创性改革,彻底打破“九龙治水”局面,解决执法监管“碎片化”问题,并创新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随着2017年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式启动,青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为我国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青海经验。
不仅如此。青海省还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相继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国土空间规划等改革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全面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迈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改革成效立竿见影。从政府行为到民众参与,通过各方努力,青海各项环境指标得到改善,生态环境不断向好,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1%,土壤环境保持清洁稳定,黄河、长江、澜沧江三大河流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100%。
更令人感到欣喜的是,可可西里记录到3000多只藏羚羊回迁的壮观场景,祁连山捕捉到5只雪豹同框画面,三江源地区多次拍到欧亚水獭活动影像……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加。三江源、祁连山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能力持续巩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正缔结硕果。
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市场主体偏少,产业结构不均衡,一度困扰着青海的发展。表面看,缺的是资金、技术、人才这些市场必需的“硬要素”;更深层次看,最缺的其实是“软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青海省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现了聚企业、凝人心的新气象,在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跑出“加速度”。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青海省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商登记实现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政府审批时限大幅压缩,政府权力持续“瘦身”,企业不断松绑,制度性成本有效降低。
据介绍,青海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可办率达到98%,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快递办、咨询办”全面推行,服务品质和便利性不断提高。
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离不开创新监管方式。青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互联网+监管”上下贯通,信用联合奖惩成效显现,监管更加公平透明。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根据《青海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20年)》,2020年青海省营商环境便利度为74.74,较2019年提高25.19%。近日,青海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提出43项重点改革举措,力争9月底前,全省营商环境便利度较2020年底再提升10%。
放眼整个经济领域,从优化营商环境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再到数字经济应用;从财税体制改革到农牧区综合改革,再到投融资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青海省不断深化对省情的认识,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拓宽改革深度,提高改革精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经济快速增长提供强劲引擎。
让改革发展充满“民生温度”
全面深化改革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他们既是改革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改革的积极推动者。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户籍制度、司法体制改革,一项项牵涉群众生活方方面面、涉及深层次调整的改革,都瞄准“堵点”“痛点”,逐一破题。也许这样一个数据更具说服力——青海每年75%以上的财力用于民生领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看社会保障体系,青海不断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结算,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稳步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89%,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98%以上,多层次、广覆盖、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看医疗领域,青海坚持“五医联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中招采,推行分级诊疗,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完善大病医保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看教育领域,青海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考试招生、教育评价、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出一大批改革举措,全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更加普惠均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极大增强。
看司法领域,青海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改革,给青海建设与发展注入了满满的活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