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福建”三年行动方案出台

到2023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将达1.5万亿元
2021-05-27 10:36:05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记者丁南报道 日前,福建省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未来3年,福建将围绕大力发展临海能源产业、建设海上牧场、推进临海产业现代化、构建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高地、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推进海洋开放合作等11项重点任务,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3年,福建省海洋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高质量发展优势,打造海洋渔业、绿色石化、临海冶金、海洋信息、航运物流、滨海旅游等6个千亿级产业。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5万亿元左右,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5%左右。全省港口吞吐量突破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920万标箱。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左右,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82%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7%。

《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进步,基本建成海洋强省。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8万亿元左右,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30%左右。海洋基础设施体系跃上高水平,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150万标箱。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展现高颜值,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8%以上,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83%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

《方案》要求,到2035年,“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跃上更大台阶,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海洋基础设施、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稳居全国前列,海洋开放合作水平迈上新高度,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和我国科技兴海重要示范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重要支撑。

为强化组织协调,福建调整成立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发改委,充实办公室专职工作力量,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省直部门和市、县(区)将协力抓好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共同推进“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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