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职业打假人” 维护农民自销农产品

2021-05-21 22:03:52 来源:本网专稿 

□何玲

日前,四川一位猪肉摊老板在网上推销自制的腊肉、香肠。一位山西网友看到后,主动联系他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事后,猪肉摊老板被该网友起诉,原因是其香肠属于预包装食品,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并提出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

无疑,这位猪肉摊老板遭遇了“职业打假人”。近几年,随着电商的下沉发展,网上销售成了很多农民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的重要渠道之一。而许多农产品并未经过加工和专业包装,因此缺少一些消费认证,这就成了一些的职业打假人的“生财之道”。这些人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不符合法律规范的食品,要求惩罚性赔偿,给不少安分守己的商家带来了严重损失。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继峰表示,猪肉摊老板所销售的自制腊肉和香肠属“三无”产品,但不一定违法。也就是说,土特产由于制作、包装等方面的特殊性,虽是“三无”产品,但并不是现存法律意义上的“三无”产品,也不能因此判定其违法。

那么,农产品销售应如何尽量避免此类商业纠纷呢?

红网发表文章提出,法律应该站出来为农产品店主们背书。一方面要厘清自制农产品的法律边界。要从法律层面明确自己熏制的香肠是家庭手工产品,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若不能举证土特产有害则不能认定“三无”产品。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职业打假人的甄别,对无理赔偿请求驳回,为职业打假踩“刹车”。

《农民日报》则从农产品制作销售环节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一是制作食品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可以将制作和生产过程进行直播展示并进行讲解说明,毕竟增加透明性既有助于消费者了解土特产的生产过程,又一定程度上减少消费者对食品性质的误会;二是在出售过程中,应该主动说清楚这是自己家庭制作的产品,属于家庭手工制作,并非工厂加工;售后方面,若因食品安全引发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整改,主动与消费者进行沟通、赔偿,若遇到以食品安全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可以留存证据并报警。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产品是农民增收致富的生力军。农产品在网络的带动下打开了市场销路,与之而来的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的“勒索”,这些人的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背离了社会监督的初心。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安全优质的农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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