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必须把节能增效放在突出位置

2021-05-17 13:50:26 来源:本网专稿 

□白泉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我国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上述四个目标为我国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节能需要为这四个目标实现发挥支撑作用。

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对我国节能提效提出更高要求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大幅降低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

为主动采取措施减缓气候变化,《京都议定书》提出对六种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控制。这六种温室气体是: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2010年全球六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排放约占76%,影响最大,其中化石能源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如水泥生产过程中碳酸盐受热分解)占全部温室气体排放的65%,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占全部温室气体排放的11%。除了二氧化碳排放外,甲烷排放占全部温室气体排放的16%,氧化亚氮占6%,含氟气体占2%。

所谓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是指人类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达到峰值。碳中和是近年来气候治理领域出现的新概念,国际上并无统一的定义。有专家指出,狭义的“碳中和”,是二氧化碳的中和,即某个地区在规定时期内人为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与通过植树造林、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与吸收的平衡;广义的“碳中和”,是指包含二氧化碳在内的全部温室气体的中和。

实现二氧化碳大幅度减排,主要有五个途径:一是通过节能和提高能效,减少化石能源消费量;二是利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三是利用新技术将二氧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即CCUS技术)到地下;四是采用替代原材料或采用CCUS技术减少工业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五是调整农业林业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通过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其中前三项与能源系统有关。

——节能是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的最主要途径。

节能和提高能效,是2050年前能源系统实现二氧化碳大规模减排的最主要途径。国际能源署分析指出,如果要把全球温升控制在2℃以内,2050年前全球与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需要减少40%~70%。如果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从目前的330亿吨下降到2050年的100亿吨左右,则2050年前节能和提高能效对全球二氧化碳减排的贡献为37%,发展可再生能源贡献为32%,燃料替代贡献为8%,发展核电贡献为3%,CCUS技术贡献为9%,还有11%贡献由其他技术满足。可见,2050年之前,节能和提高能效被视为全球能源系统二氧化碳减排的最主要途径。

——发达国家人均能源消费量已达峰值,并通过强化节能逐步下降。

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表明,随着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其人均能源消费量也逐渐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基本完成以后,人均能源消费量将达到饱和,饱和时间可维持20年、30年,甚至更长时间。历史上,美国、加拿大等国人均能耗曾高达11tce~12tce(吨标准煤当量),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也至少达到6tce左右,这意味着按传统方式完成工业化、城镇化并建成现代化国家,人均能源消费量至少要达到6tce。

值得关注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提上日程,发达国家纷纷意识到只有降低能源消费,才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同时为加快化石能源替代创造条件。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加大对节能和提高能效的重视,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本国能源消费。经过近20年的努力,美国的人均能源消费量从2000年的11.1tce下降到2019年的9.8tce,下降11.9%;德国从2000年的6.1tce下降到2019年的5.4tce,下降12%;英国人均能源消费量从2000年的5.6tce下降到2019年的4.0tce,下降29%;日本从2000年的5.8tce下降到2019年的5.0tce,下降14%。人均能源消费量和本国能源消费总量的下降,为这些国家减排二氧化碳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德国制定了2050年能源消费量比2008年降低50%的新目标,这意味着届时德国将以人均能源消费量3tce左右支撑现代化社会运行,其雄心值得高度关注。

——发展经济的同时控制能源消费增长,是我国减排二氧化碳面临的最大挑战。

目前,我国人均GDP按2010年美元价为8235美元(按2020年汇率计算接近1万美元),而美国、日本、德国、英国2017年人均GDP按2010年美元价已分别高达5.3万美元、4.9万美元、4.7万美元和4.3万美元。我国能源消费目前仍处于上升通道,2019年人均能源消费量为3.4tce,逐步接近英国、日本、德国当前人均能耗水平。

要想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意味着没有足够的时间让我国再重复发达国家人均能源消费先快速增长、再长时间饱和、最后逐渐下降的“三步走”历程。我国的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始终把人均能源消费控制在较低水平,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实现2035年建成现代化国家、2050年建成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

如果控制在目前日本人均能源消费的水平,我国能耗峰值需控制在78.4亿tce以内;如果控制在目前德国人均能源消费的水平,我国能源消费峰值需控制在70亿tce以内;如果控制在目前英国人均能源消费的水平,我国能源消费峰值需控制在56亿tce以内。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必须始终把节能增效放在突出位置。

节能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最主要途径。只有尽量压低一次能源消费量,“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才能更容易实现。多方测算表明,节能和提高能效对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的贡献在70%以上,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电贡献接近30%。二氧化碳捕获和封存,对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很难作出实质性贡献。因此,“十四五”规划和“十五五”规划中,我国要始终坚持设定较为积极的节能目标。

从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看,更要把节能和提高能效放在突出位置。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会推动能源消费增长;另一方面,科技进步和能效提高会导致能源消费下降。展望本世纪中叶,我国作为届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人口大国,只有将能效水平提高到世界一流乃至全球领先水平,才能与现代化强国的状态相匹配,更顺利地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节能增效深度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

节能增效不是一项技术措施,而是涉及发展理念、发展道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重大任务,需要从全过程、各领域加以强化并始终坚持。持久推进节能增效,既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从“十四五”时期开始,必须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大幅提高能效标准,加快能源价格税收改革,推动我国走上一条高能效、低能耗、面向“碳中和”的新型现代化发展道路。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把节能增效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评价标准。

我国的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始终坚持资源节约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要把是否节约高效、是否有利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和准入门槛,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切实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通过建立节能和提高能效的长效机制,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降低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难度。

——优化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持续挖掘结构节能空间。

产业结构是节能和提高能效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发挥节能和提高能效对加快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使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增长逐步“脱钩”。目前,我国第一产业占GDP比重为7.1%,第二产业占GDP比重为39%,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为53.9%。对照美国、英国、日本、德国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历史可以发现,我国第一产业还有6个百分点的下降空间,第二产业至少有3个百分点左右的下降空间,第三产业至少有10个百分点左右的上升空间。一般而言,第三产业单位GDP能耗要大大低于第二产业单位GDP能耗,第三产业比重提高,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还有利于实现我国节能低碳的目标。

除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以外,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对节能增效贡献更大。预计未来几年国内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品需求将进入下降趋势,需顺应市场需求调整规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减量置换比例,把高能效和低碳排放纳入产能减量置换门槛。要鼓励各省因地制宜,建立产业准入清单,将新建项目列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推动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与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长期“碳中和”目标相匹配。要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使工业和各产业内部结构向高附加值、低能耗方向转变。以国际市场为目标的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我国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负担,要结合远期“碳中和”目标提前作出谋划。

——对锁定效应强的重点领域采取超常规手段,大幅提高能效准入标准。

近十几年,我国处于城镇化建设阶段,每年新竣工建筑面积40多亿平方米。而新建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机场火车站等建筑物至少要使用70年,新建的油气管网、热力管网至少要使用30年。距离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只剩下不到40年时间,如果这些新建的住房和基础设施没有采用全球最先进的高效节能技术,则未来40年内需要实施改造甚至拆除重建,“技术锁定”问题突出。

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能源基础设施等锁定效应强,且投资高、影响范围大的重点用能领域,不能再延续以“跟跑”为主、市场推动技术缓慢迭代的传统方式,必须要强化政府主导,抓紧制定与“碳中和”目标相匹配的能源效率标准,大幅提高能源效率准入要求,尽早使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的能效水平与发达国家“并跑”甚至“领跑”。

——推广节能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挖掘跨部门、跨行业节能潜力。

创新是节能和提高能效的根本动力。近年来,我国政府持续发布节能新技术,推动行业了解并使用新技术。面向“碳中和”目标,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探索节能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思路,加快推广节能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深挖行业节能潜力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

除了深挖行业内部节能潜力,跨行业资源整合更是节能增效的“蓝海”。近年来,我国工业企业纷纷离开城市进入园区聚集,通过整合入园企业用热、用电、用水、用气需求,集中规划建设热力、天然气和电力基础设施,并实现多能互补和智能化管控,园区能源消耗可减少15%~20%,企业用能和污染物治理成本也会显著降低。要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余热利用、节能改造和综合能源服务,破除资源整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深挖跨部门、跨行业、跨能源品种节能潜力。

——完善能源市场信号,推动外部成本内部化。

市场信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节能的内生动力所在,是调动全社会节能减碳的重要“指挥棒”。目前,我国能源价格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电力价格、热力价格、天然气价格问题更加突出:一是没有充分反映市场供需状况,二是没有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三是没有充分反映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碳排放等经济外部性影响。就实现“碳中和”目标而言,如果浪费能源成本低、高碳能源价格低,能效和碳排放因素不能反映到市场信号中,则很难调动企业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和消费者从“要我节能减碳”向“我要节能减碳”转变。

要加快推动能源价格改革,使能源价格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损失,特别要反映碳排放影响。要研究运用税收手段推动碳减排有效途径,探讨提高化石能源资源税或开征碳税等可行办法。“十四五”时期,要力争将“二氧化碳排放影响”初步纳入能源市场信号体系,使市场力量在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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