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1-05-10 01:44:42 来源:本网专稿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刘政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如何推进落地?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问:《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特别是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具备总结提炼成政策制度体系并加以推广应用的坚实基础。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并于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3个方面:一是注重科学合理。既坚持生态优先,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也统筹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保障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前提下,合理挖掘绿水青山蕴含的经济价值。

二是注重积极稳妥。既基于已有丰富实践探索,把已成熟、看得准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应用,做好制度框架顶层设计;也明确尚待深化探索的方向、路径和举措,鼓励各方面加大试点探索力度,积极稳妥有效推进。

三是注重双向发力。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的双轮驱动作用,畅通政府生态保护补偿和市场经营开发的价值实现路径;也从正向激励和负向惩罚双向发力,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

问:请问如何准确理解《意见》的战略取向?

答: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核心要义就是从制度层面破解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瓶颈制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和倒逼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战略取向:一是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将良好生态环境蕴含的需求转化为供给并激发出来,形成经济发展新增长点,让生态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是塑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生态资源和生态产品,是乡村和生态地区的最大优势。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推动生态产品供需有效对接,带动农村人口就近就地致富,塑造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粮则粮,宜山则山、宜水则水的城乡区域发展新格局。

三是引领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新风尚。引导各方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的根本转变,使社会各界真正认识到绿水青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提升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方案。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率先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中国道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问:围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意见》提出“六个机制”,如何推进落实?

答:在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方面,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准确掌握生态产品基础数据信息。

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方面,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的两套评价体系;建立价值核算的方法论,逐步建立起一套规范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应用,以核算结果作为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依据。

在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方面,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搭建资源方与投资方、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桥梁;鼓励各地深化探索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产品认证标准体系,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

在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完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鼓励地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统筹生态环境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通过设立市场化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区域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监督。

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方面,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地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范畴,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税、资源税的利益引导作用;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依法依规开展使用权抵押、产品订单抵押等绿色信贷业务,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

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试点示范、强化智力支撑、推动督促落实,建立完善各方面保障措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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