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 护航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发展

2021-04-23 20:40:15 来源:本网专稿 

□中国改革报记者 刘梦雨

□实习记者 孟佳惠

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建设,不仅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可以保护购房者、业主等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帮助他们更加实时、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诚信情况。为增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各地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拓展评价结果应用渠道,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江苏无锡:根据房企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预售资金

近日,无锡升级出台《无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调整优化,一方面优化资金拨付模式,优先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另一方面结合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信用优秀房企的资金利用效率,鼓励信用等级优秀的房企在无锡开发项目,与锡城共谋发展。《办法》将于2021年7月1日施行。

《办法》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需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在此期间,监管机构将用于房屋建筑安装、区内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经一定测算后进行重点监管和优先收存,房企不能任意使用和提取,而是根据建设工程进度和资金收存情况,经监管机构批准后优先拨付于工程施工单位。当入账资金超出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后,房企方能提取超出部分。《办法》通过优先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制度设计,防止因房企挪用预售资金而导致项目工程烂尾。

《办法》将与今年施行的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实现双向联动,根据房企信用等级,其预售资金将受到差异化监管。而房企在资金监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能将被记入企业不良信用。《办法》鼓励对于信用排名靠前的房企给予“适当降低重点资金监管额度”的优惠政策。同时,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房企,可以凭其监管银行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出具的符合条件的保函,免除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这样便盘活了房企资金,进一步提升信用等级优质的房企的资金利用效率,同时也激励更多房企诚信经营。

另外,对于信用不良的房企则适度上调监管额度,重点监管。《办法》规定,房企如出现“未在销售现场公示监管银行及专用账户等信息、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拨付监管资金”等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企信用档案。

山东济南:违规使用监管额度资金记入信用档案

4月6日,《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济南市区范围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行“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凭开发商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存通知单》将预售资金、定金、首付款等存入监管账户,未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企业,行政审批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法》要求,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如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调整了监管方式,将原《监管办法》的预售资金重点额度监管,修订为“全额缴存,重点监管”。所有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按要求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并对重点额度内的资金进行监管。明确了监管部门和监管具体模式,由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根据《办法》,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超出监管额度部分,企业可自行提取使用,但应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建设,也就是说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房企不可自行提取使用,预售人申请使用资金监管额度以内的资金,也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节点提出用款申请。

《办法》中,各方法律责任更加明确,违法违规者将依法进行处罚。预售人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的;变相逃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其他违反本办法或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记入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预售合同网签业务,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宁夏:排名全区前十企业可享受预售资金“零监管”

2020年底,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通过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方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将房企信用等级分为AA、A、B三个等级,对各不同级别企业的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分级管理,其中信用等级为AA的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后,就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有效为房地产企业进行“减负”。

《管理办法》对信用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更多政策扶持,信用等级为AA的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后,就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各地在制定预售资金监管分类指标时,也对该类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最优惠政策,监管最高额度不超过预售资金的10%,且年度得分排名全区前十的企业可享受预售资金“零监管”。

《管理办法》和《标准》通过明确企业综合信用得分应用范围,并实施差异化管理,旨在建立完善全区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健全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宁夏房地产市场管理。下一步,宁夏还将持续深入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监管理念,在房地产信用管理方面力求做到精细化,切实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行业监管机制,确保宁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山东东营:逐步淘汰一批实力弱信用差的企业

今年2月,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全市共有186家开发企业(含控股子公司24家)参加2020年度信用评价,共收集有效信用信息926条,其中良好信用信息909条,不良信用信息17条。

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山东众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含控股子公司17家)被评定为AAA级信用企业,东营恒瑞地产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含控股子公司4家)被评定为AA级信用企业,胜利油田胜宏置业有限公司等145家企业(含控股子公司3家)被评定为A级信用企业,东营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评定为B级信用企业,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被评为C级信用企业。

不同信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行政审批、行业表彰、预售许可等方面将实行差别“待遇”。对评定为A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评定为B级和C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严格信用限制,逐步淘汰一批实力弱、信用差的企业,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结构,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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