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2021-04-23 20:38:10 来源:本网专稿 

截至2021年3月,深圳商事主体总量增至365万户,商事主体数量和创业密度居全国第一

□中国改革报记者 岁正阳

□实习记者 孟佳惠

“没想到现在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这么方便,只要自助登记提交信息,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吴先生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由地感叹道。深圳搭建的“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真正实现“一网一次一窗零费用跑动”,实现商事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和发票核定全链条“秒批”。到2020年底,这类秒批政务服务事项超过200个,企业和市民不用出门,动动手指就可以瞬间完成审批服务。

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2021年3月,深圳商事主体总量从改革前的不足100万户猛增至365万户,商事主体数量和创业密度稳居全国第一。按照常住人口1343.88万人计算,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66.8户,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为商事主体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近些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商事制度改革。2012年,深圳市率先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2020年,深圳市立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任务,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继续在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首先,持续深化市场准入改革。深圳对商事登记和备案事项进行调减,不再登记出资总额和经营期限。允许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促进个人灵活就业。

其次,率先破解“退出难”问题。深圳在全国率先创设除名、依职权注销和特殊情形代位注销制度,及时清理“失联企业”“僵尸企业”。加强司法与行政救济的衔接,企业如存在未清缴债务,债权人可通过司法渠道向原企业投资人主张权利。

再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圳新设歇业登记制度,企业存续期间由于疫情等原因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在名称登记中加大对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注册行为,对虚假登记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负责人,代办人员3年内不得代办商事登记业务。

此外,新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在一照多址制度、住所托管制度、商事登记管理联系人制度、撤销制度等多个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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