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汇川区纪委区监委对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周劲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劲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另涉嫌其他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周劲松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汇川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汇川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劲松开除党籍处分;经遵义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劲松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劲松简历
周劲松,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贵州遵义人,大学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0月至1989年4月,某部队服役;
1989年4月至1995年9月,贵州省贵阳铁路公安处助理侦查员;
1995年9月至1997年10月,原遵义市公安局三科助理侦查员、侦查员;
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遵义市红花岗公安局治安科侦查员;
1998年10月至2001年4月,遵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侦查员;
2001年04月至2003年07月,遵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上海路派出所副所长;
2003年07月至2004年06月,遵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上海路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2004年06月至2004年11月,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区分局上海路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2004年11月至2009年07月,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区分局上海路派出所所长;
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茅草铺派出所所长;
2013年5月至2020年10月,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2020年10月,免去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来源:遵义市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