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2021-03-30 21:35:58 来源:本网专稿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印发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袁琳报道 为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方式,分两年安排,单个示范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

《办法》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范围包括:示范园内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水电路、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保鲜、检验检测、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

《办法》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方式,分两年安排,单个示范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其中,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第二年安排与否、安排规模将视第一年项目建设成效、相关评价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指标动态监测和综合打分等方式,按照奖优惩劣的原则统筹确定。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创新支持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示范园建设。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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