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 重构学校诚信体系

2021-03-19 17:28:14 来源:本网专稿 

□何玲

教育部近日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中列出三种学术不端行为,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三种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三种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近年来,大学学术学位造假事件频见报端,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SCI论文撤稿数量达828篇。其中,剽窃、伪造同行评议和作者署名等学术不端问题是导致撤稿的主要原因。这些不诚信行为不仅会造成高校风气败坏,更重要的是会造成整个社会不诚信风气的滋生。

笔者注意到,今年两会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加强学术不端行为惩戒力度提出了建议。全国人大代表甘华田建议,加快推进科研诚信立法,对学术不端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对造成国家社会经济财产损失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全国政协委员严慧英建议,进一步完善学术造假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落地执行,将规范从制度文本转化为治理能力,如注重制定与国际相兼容的、具有高度可行性的法律规范规则。进一步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去年10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召开例会,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入二审,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替考入刑的意见。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有关冒名顶替罪被建议规定为犯罪行为,到该项法律内容施行,仅隔4个多月。今年3月1日,“冒名顶替罪”首次入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今后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何让少数大学生走出诚信缺失的“怪圈”,华龙网、《光明日报》等媒体提出要加强诚信教育、重构学校诚信体系。一是要开展常态化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督促大学生讲信用并落实到自己的行为之中。三是建立校长、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三级责任制,层层把关,努力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四是实施大学生失信惩戒制度。将诚信的状况与评奖评优、入团入党等相结合,对毕业论文代写、毕业设计代做等失信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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