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玲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一家环评公司唯一的一名环评工程师4个月负责编制了63本环评报告书和1541本环评报告表。消息一出,不仅引起了各大媒体和网友的纷纷关注,而且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在消息曝光当天回应此事,强调环境部坚决反对环评形式主义,坚决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此外,生态环境部已经按照报告书100%的比例纳入环评文件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对环境影响评价作出了明确界定,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也就是说,环评是建设项目开工的前置必要条件,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安排。
近年来,环评造假事件屡见报端,涉及范围广、领域多,包括桥梁建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医院等多个项目。比如,2020年3月,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网上公示时,发现“湛江”字眼出现35次,存在严重抄袭问题,引发公众一片哗然。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累计对733家单位和671人实行失信记分;将31家单位和17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实施限制和禁止从业的惩戒。
环评造假之所以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造假成本低。对于环评文件造假,《环评法》规定的处罚手段只是降低或者取消环评机构资质,处以环评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基于此,有专家呼吁,对造假者应惩处,对指使者同样严肃处理,甚至应该处理更严厉。如果因数据造假导致公共利益严重受损,已构成了犯罪,相关人员还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在梳理中发现,相关部门已经逐步加大惩戒力度,比如,引入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修法将环评造假入刑。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正式入刑,中介机构造假最高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如何遏制虚假环评,河北新闻网、《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也纷纷发表建议,一方面提出加大环评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强调“公开是有效的防造假手段”;另一方面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环评行业的监管,补牢制度漏洞,及时发现相关机构、人员的违法行为,斩断环评造假的“灰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