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控评应纳入法律严格约束

2021-02-26 17:16:11 来源:本网专稿 

□岁正阳

电视剧上映,雇水军、刷分、控评,让原本平平无奇的剧集在平台上分数畸高,话题热度火爆,这是不少电视剧营销的常规操作。2月9日,有较真的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上留言咨询: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2月20日,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回应称: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网友在留言中表示:电视剧只留虚假的评价,完全不顾事实,自己发些客观的评价弹幕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删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回应称,上述情况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议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提交充足证据材料,向涉嫌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专用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直接进行申诉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具体证据材料,判定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就控评现象,《北京晚报》曾发表评论称,不止电视剧,整个影视娱乐界的控评现象早已饱受诟病。每当偶像明星有新作出炉、综艺播出,一些“真爱粉”便迅速占领评论领地,对出演作品或行为举止刷量控评。由不同模版炮制的文案连番上阵,表白赞扬式注水评论队形整齐,其来势之猛、声势之大,足以淹没其他有价值的信息观点。作品看似好评如潮,不过是作假的口碑粉饰场面;偶像看似无可挑剔,无非是虚假的数据狂带节奏。

《人民日报》针对“网络虚假流量”现象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打击“网络水军”、治理虚假流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只有携手同行、凝聚合力,努力铲除黑灰产业链及其生存土壤,才能起到治本效果。

从内容为王到流量为王,疯狂的网络控评何时休?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控评行为,春节前,国家网信办便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这一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对电视剧控评给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肯定答复,更是在法律层面起到震慑作用,指明控评行为的组织参与者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可能为此付出法律代价。

[责任编辑:张海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