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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支持福建龙岩、三明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2021-02-23 11:18:09 来源:改革网 

改革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研究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赣州、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好龙岩、梅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三明推动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

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振兴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增进革命老区人民福祉;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等五方面15条内容。

意见提出,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振兴发展上,意见提到,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研究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支持赣州、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好赣州、井冈山、梅州综合保税区和龙岩、梅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三明推动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上,意见提出,加快建设京港(台)、包(银)海、沿江、厦渝等高铁主通道,促进实现互联互通;推进“中国稀金谷”建设,研究中重稀土和钨资源收储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稀土、旅游等行业大数据中心,鼓励互联网企业在革命老区发展运营中心、呼叫中心等业务。

同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革命老区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因地制宜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北斗系统应用。

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革命老区所在省份予以倾斜支持。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

此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探索革命老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


[责任编辑:武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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