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 更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21-01-13 16:01:38 来源:本网专稿 

□王成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不断深化,“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促进困难地区转型发展,加强政策支持,促进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困难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创新,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成为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到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工作框架。

国土开发与区域发展始终是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的问题,关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是区域发展的重要任务。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达经济体尤其是日本、法国、德国、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在积极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过程中,重视特殊类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区域振兴规划与区域政策。因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基础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形成了许多特殊类型地区,包括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地区及生态退化地区。这些地区的自然本底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有着较大的差异,在空间上也形成大小不一的空间单元。但“困难”与“落后”是这些地区的共同底色与基本特点,自然地理环境复杂,承载能力较低,存在发展问题乃至生存问题。这些地区在空间上往往交叉叠合,兼有多种类型属性,是区域政策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成为国土开发与区域协调发展的“难点”与“痛点”。同时,这些地区社会生态地位重要,不可替代。

“十三五”时期,国家针对特殊类型地区尤其是“老少边贫”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开展了诸如脱贫攻坚、对口支援、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等大量的工作,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与有效做法,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对这些地区解决温饱问题、摆脱贫困、保护修复生态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依然是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突出“短板”,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区域。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是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的重要一环,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

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写的《推动脱贫攻坚和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一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总结凝练了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成功经验与科学路径。本书以相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生态退化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为主,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科学设计了“十四五”系统化的振兴任务。本书坚持问题导向,将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相结合,将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相结合,将近期工作与远期目标相结合,重视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突出了重点问题与重点区域。相信这本书能为我国国土开发与区域协调发展提供重要借鉴,为相关部门和理论工作者开展各领域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为各地区开展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作者系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海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