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开阳县坚持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要位置,以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健康促进县试点为契机,紧盯补齐脱贫攻坚“3+1”保障“就医难、就医贵”等短板,在全县积极推行乡村医生聘用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把建强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紧盯重点问题、织密保障网底,着力破解乡村医生大量流失、“青黄不接”等瓶颈,构建起报酬有保障、工作有考核、进出有标准的职业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体制机制,让乡村医生稳得住、能养老。截至目前,聘用乡村医生人员从试点实施前的67人增加至现在的364人,全县实现所有行政村拥有2名以上合格乡村医生,累计签约服务重点人群8.35万余人次。
创新四大机制留住乡村医生
创新选用聘任机制。出台乡村医生聘用制试点方案,按照“县统、乡聘、村用”的原则,将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破除区域“小网格”限制,明确乡村医生聘用范围、条件和聘期,严把乡村医生进口关。优先聘用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助理执业医师证书的医生,对在岗承担服务任务,符合乡镇卫生院管理规范和统一调配、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年龄18-50岁、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等条件,可选聘为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一般以3年期聘用乡村医生为卫生院职工,有效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待遇。通过选聘机制的实施,大量优秀乡村医生转变观念,自愿留在乡村治病救人,乡村医生从试点前每年流失10%降至现在的1.6%,大专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占总数的35%。
创新养老保险机制。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围绕解决村医实际困难,以“政府组织引导+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医生自愿”为原则,县财政每年预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由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及时报县卫健局登记备案,把缴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作为卫健部门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养老保险缴纳到位,改变少数乡村医生“一边行医,一边务农”等现象,解决乡村医生的生活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县级财政累计拨付1054.97万元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全县231名乡村医生100%购买养老保险。
创新责任保险机制。建立乡村医生执业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由村卫生室按照医疗责任保险缴纳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发生医疗纠纷时由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赔付,为乡村医生救死扶伤撑腰鼓劲,从根本上解决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激发了乡村医生干事创业热情。自2019年实施以来,全县已有51个村卫生室缴纳执业医疗责任保险8.16万元,2020年保险公司已理赔2.88万元。
创新金融贴息机制。建立“康复通”医疗金融服务政策贴息机制,破解村医收取医药费难等问题。创新医疗金融服务机制,推动新农合与农信社“嫁接联姻”,开通患者与县信合诚信贷款业务“绿色通道”,将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11类困难群体和13种农村重大疾病、36种慢性疾病纳入医疗贴息范围,县财政每年预算300万元作为“康复通”医疗金融政策贴息基金,对贴息困难群众在县信用联社贷款用于疾病诊治,两年期内贷款利息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既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资金短缺问题,也让村医摆脱了医药费难收困境。
紧盯三大重点合理配置村级医疗资源
建立村医退出机制。原则上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执业,但针对从事中医、民族医疗等部分特殊情况,村卫生室在他们身体条件允许,且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可返聘其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试点开展以来,累计返聘乡村医生14名。同时,严格退出程序,退出人员须认真填写《离岗审批表》,获得县卫健部门批准同意后方能离岗,对未达到规定年龄主动申请退出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不能再聘用为乡村医生。对个人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自动脱离乡村医生6个月以上的、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违规违纪套取专项资金的乡村医生,依照规定取消上岗资格。试点自实施以来,尚无自动离岗等情况发生。
配足村医及医疗设施。坚持县抓统筹、乡镇抓具体、村抓落实,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预期需求、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配置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明确乡村医生配置,每1000人配置1名乡村医生,3000人以上的村配置4名乡村医生。其中,配备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须有1名女乡村医生和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均有1名以上合格的乡村医生。同时积极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对100个村卫生室进行新建或改扩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278.4万元。目前每个行政村均有1个政府筹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相关医疗必备物资齐全,群众就医条件全面提升。
优先选用基本用药降低群众负担。为有效破解群众“看病贵”,杜绝提高农村基本药物价格“以药养医”现象,开阳县严格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全面落实药品“三统一”管理机制。村卫生室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选择并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每月向乡镇卫生院上报用药计划,乡镇卫生院免费进行指导帮助,由乡镇卫生院实施统一采购、配送,规范村卫生室用药。全县各村卫生室均配备基本药物80种以上,减少群众医疗用药费用1420.3万元,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基本满足了群众就近看病的需求。
建立督查奖励机制激发村医工作热情
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坚持“党政主导+部门督导+医院指导”相结合,持续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将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贯穿全过程,从严打击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点自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开展相关督导1800余次,查出问题870个并全部整改到位。
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制定印发《村级工作手册》,明确乡村医生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详细说明、乡村医生服务补助明白卡、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培训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医保报销政策等内容,为扎实开展好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每月按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手册,由乡镇卫生院定期进行审查,确保乡镇卫生院及时准确地掌握乡村医生工作动态。乡镇卫生院会同村委会对村卫生室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村卫生室的投入按照村集体投入、各级配备投入、卫生院投入、乡村医生投入等进行明晰的权属划分,根据资产清理情况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
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积极开展药品零差率“以奖代补”,采取“村卫生室基础性补助+季度考核性补助+奖励性补助+边远乡村补助”模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奖励补助。试点实施以来,累计对乡村医生补助奖励达245.4万元。村卫生室基础性补助根据门诊服务人次和服务天数计算,≥30人次的且每月服务天数不低于18天的,每月补助417元;季度考核性补助标准每季度根据服务人次、群众满意度、药品的合理使用率等进行考核,服务天数在18天以上且季度服务人次100-500人次的补助300元/村卫生室,季度服务人次501-1000人次补助500元/村卫生室,季度服务人次1001-1800人次补助700元/村卫生室,>1800人次补助900元/村卫生室;奖励性补助根据综合目标考核进行发放,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2000元;对到边远行政村举办村卫生室的,在上述村卫生室奖励标准上,年终再次给予2400元/村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