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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现四提升

2020-12-30 11:08:41 来源:本网专稿 编辑:李艳婷 

本网讯 12日28日,记者从四川眉山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眉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执法大练兵”活动为载体,以落实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为着力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效能,十三五期间累计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1430起,完成“双随机”、污染防治排查整治等各类执法任务15000余件,办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举报8000余件,切实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狠抓执法大练兵,执法能力提升。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突出全员全过程,累计开展执法理论、执法装备培训160余次;坚持“学为用、练为战”,真抓真实练,把执法大练兵工作充分融入到污染源日常监管、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日常工作中,完成了城市黑臭水体专项督查、秋冬大气污染防治、臭氧防控、流域污染整治、危险废物排查、重点行业整治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完成现场执法4300余次,培养执法骨干208人,培养出了一批培养理论通、技术精、擅执法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人员。2019年至2020年眉山市连续两年被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先进市州选送参加国家大练兵评比。

二是强化网格化环境管理,监管能力提升。十三五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网格和产业园区等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市80个乡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乡镇、村等基层一线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日常监管模式经验在全省推广。召开现场观摩会,对村社、乡镇、县区三级网格进行了硬件和软件的标准示范,推动环保工作向“主动”、“精细”转型,基本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村社、乡镇、县区、市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2019年,中心城区投入1500多万元建成空气网格化精细管控体系,在原有人防网格的基层上增加了信息技术支撑,实现了大数据分析预警和网格员快速响应的有机结合。总结推广丹棱“环保卫士”网格监管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在秸秆焚烧、河长制落实等方面的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预警责任,2018年至2020年仅村社一级网格就发现并协助处理秸秆焚烧、面源污染等问题点位4万多个。

三是强化“司法联动”,打击环境犯罪震慑力提升。2017年市、县分别成立了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大)队,实现了环境违法和涉嫌犯罪案件直接移送;东坡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成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组,及时会商、常态合作、有力提高办案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三部门开展联合办案,相互紧密合作,不断提高合作办案能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和犯罪的强大合力,眉山“环保+公安+检察+司法”开启了治理环境污染新模式、新常态。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联合调查和提前介入等方式,我市东坡区破获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邓文平非法处置煤焦油案),邓文平等4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案通过中国庭审网直播庭审全过程,获评全国十大环境资源审判案例、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全省优秀判决文书,受到中国环境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眉山日报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同步报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四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办案质量提升。制定印发了《眉山市生态环境生态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眉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制审查制度,为全市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制定印发了《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案件的审议和监督管理,确保环境行政案件办理的合法、公正、公平和公开。制定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流程和案件卷宗要求。建立了案卷规范评查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了案件卷宗质量水平。(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何广丙报道)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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