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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改税可能性探讨

2020-12-28 17:02:17 来源:改革网广西 龚成钰

提要:社会保险费改税,不仅符合社会保险税的性质,还将直接起到增加企业利润、增长居民收入,继而扩大民间投资、刺激市场需求等多重作用。另外,费改税的实施,也是在全球减税压力下及时的应对之策,不仅有利于保障国内市场的活跃及资本、就业的充足,而且有力的维护社会保障这一安全网的平稳、可持续运作。

我国社保制度正处于新一轮的改革之中,因此有必要重议社保由“费”改“税”这一老问题,为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但也要看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既受到国内发展面临诸多矛盾相互交织的不利影响,更有外部环境出现明显变化的严重干扰。加之国际税收竞争日趋激烈,国内企业税费成本负担不轻,社会保险费征收收入有所上涨。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社会保险实际收支入不敷出,一般公共预算补贴逐年加重,加之老龄化社会到来,社会保险支出规模预期扩大,“社会安全网”财务可持续性需引起重视。

在这一背景下,笔者着手从制度性交易成本角度,以社会保险为主题,探讨社会保险征收对私人消费与私人投资的利弊效用。尽管社会保险的税费性质在学界仍存在较大分歧,但是,这一体制成本对企业利润、用工费用、职工当期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是毋庸置疑且较为明显的。


社会保险具有由费改税的基础

围绕“五险一金”税费性质,至今依然存在较大分歧。部分学者囿于税收的“三性”(固定、无偿、强制)原则,尤其是无偿性属性,判定“五险一金”作为有偿性的保险,属于缴费性质;部分学者基于收费的强制性不足等现实因素,认为通过社会保险的费改税,借此提高“五险一金”的征管能力及效率,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险基金赤字这一宏观问题,并保障社会安全网的可持续运作。但是,对于“五险一金”自身的属性似乎认识不够,尤其较少注意到“五险一金”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楔子”,作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交易成本,对私人消费及投资均产生影响,且鲜有借鉴国际相关税收理论及现实经验。

税收所具有的统一性与公平性,在社会保险上,也体现得较为强烈。尽管社会保险带有保险的一对一属性,但与税收理论所要求的社会契约理论并不矛盾。借鉴公共选择学理论,社会保险的公平与否,直接决定着纳税人对此遵从的高低。既然社会保险具有较强的税收性质,其作为制度成本,应用在劳动力市场中,造成“无谓损失”,且过高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将导致劳动力价格的提高,并影响就业岗位的创造。与此同时,引起税负在企业及职工之间的转嫁,而不以名义税率的规定为依据。

笔者具体将上市企业近十年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加以分析,发现企业缴纳负担沉重,限制了当期企业利润、职工收入增加及其扩大再生产。一方面,社会保险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于企业的当期利润造成减损,进而对于私人投资的积极性产生影响,尤其过重的社会保险支出比例,将直接影响私人投资的回报率。同时,利润下降也影响职工工资增长,进而职工可支配收入增长停滞,消费需求下降。另一方面,社会保险作为职工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因素(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对于职工的当期消费造成减损,进而扭曲乃至减损市场需求,对市场供给即企业的扩大再生产造成影响,进而减损企业的利润分配以及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如此循环往复,不仅影响居民收入的提高,也可能拖累经济增长。

此外,将中国企业所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放置于国际背景中,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明显偏高。但是,社会保险占商业利润这一比例处于较高水平。

通过测算,若社会保险由费改税,社会保险的税率将在2018-2027年间,随着遵从度的提高,税率呈现下降态势,符合当前中央降低宏观税负、降成本的要求。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费改税,不仅符合社会保险税的性质,还将直接起到增加企业利润、增长居民收入,继而扩大民间投资、刺激市场需求等多重作用。另外,费改税的实施,也是在全球减税压力下及时的应对之策,不仅有利于保障国内市场的活跃及资本、就业的充足,而且有力的维护社会保障这一安全网的平稳、可持续运作。


社会保险制度亟待改革

当前,国际税收竞争日趋激烈,国内政府支出一端中社会保险基金面临收支压力,企业及职工税负感受强烈。另外,随着地税与国税合并,且社会保险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征收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加重企业税费负担以及职工工资税负。为适应现实发展需要,社会保险制度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首先,社会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对政府实施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社会保障所具有的这种外部性特征决定了由中央政府主导较为适宜。发达国家既往经验表明,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便于政府在更大的空间内调剂余缺,平衡地区差距。

同时,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也对社保制度产生了社会保障外的需求,即缩短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优化资源配置。若能由中央统筹管理社会保险,会使每一个参加社会保障的人都最大可能地享受到公平的社会保障,推动打破社会保障的城乡“二元制”壁垒,进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与此同时,全国统筹还能促进劳动力的区域性流动。

其次,社会保险缴纳遵从度不高,不仅在于企业及职工的缴纳负担较重,而且在于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福利效应不高。因此,需稳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提升养老保险的跨省便利性,及时兑现医疗保险的异地报销承诺,降低失业保险的领取门槛及手续,增加工伤保险的赔付金额,从而盘活沉淀资金,提高企业及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由此,社会保险性价比的提高,与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较大幅度的降低,相辅相成,均有助于提升社会保险缴纳积极性,社会保险收入也将得以提高,并缓解社会保险收支困境。

最后,在当前国地税合并,且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前提下,回归社会保险的税收属性,辅之以费改税的及时过渡,从而为税务部门的征收,提供理论支撑及现实依据。进而,提高社会保险征收效率,为社会保险基金的赤字隐患,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社会保险费改税,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险从征收到使用的规范性,提高社会保险资金统筹的层级,还有助于缓解部分地方尤其养老金收支不抵问题。

作者系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龚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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