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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

2020-12-24 11:29:31 来源:改革网 武艳杰

 改革网12月24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补齐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短板和弱项,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福建省发改委日前出台福建省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对该项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作出具体明确。

方案提出,到2023年,重点推动解决老城区停车设施欠账、停车场供应不足和停车管理滞后问题,新区按照标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县(市)、特大镇区停车难得到有效缓解,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公共停车体系。实现所有县城、县级市全覆盖,推进具备客运(公交)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覆盖具备条件的乡镇。

方案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要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地区停车服务为重点,充分利用既有广场、公园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利用综合客运枢纽、居住社区、棚改区、各类商业设施、工业园区配建停车场;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利用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路侧停车位、废弃厂房、仓库、闲置收储地块等建设多种形式停车设施。鼓励原有自走式停车场扩容改造为机械式停车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驻车换乘(P+R)停车场建设。新建的人防工程要实行“平战结合”,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对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要逐步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各类配建停车场、配套停车场等应按照相关领域规划政策要求推进建设。

对建成时间较长、设施设备陈旧、与城市交通干扰严重的县级老旧客运站进行改造或搬迁。推进位于县城及特大镇区的公路客运站、乡镇客运服务站以及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中途停靠站点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建设综合客运枢纽,推进公路客运站与市域主要铁路、航空客运枢纽间的便捷换乘衔接设施等建设,拓展异地候机功能。结合农村客运发展,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具有农村客运始发班线的乡镇客运站建设,推进城市近郊地区客运站点公交化改造。乡镇客运站鼓励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建设集客运、物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

方案提出,在不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单独选址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可以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配建附属经营设施,提供便民配套服务。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满足电动汽车推广使用。

同时,强化停车和客运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县域范围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服务资源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公共停车场、停车位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智慧平台提升服务供给保障,加快县域智慧出行、智慧停车等相关信息平台建设,着重推进公共停车资源在夜间、节假日期间错时共享,根据旅客需求灵活设置出行线路,丰富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全程出行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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