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构建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今年9月17日,贵州省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上,贵州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美钧就《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点内容向作出解读。
林长制,是指将森林等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更是一项改革探索。
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区位极其重要。贵州更是首批3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明确要“健全山林保护制度”。2018年,国家林草局和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贵州省建设长江经济带林业草原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要加快推进贵州省“林长制”“巡山制”。《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把“关于实施林长制的意见”列为拟出台的重要文件,《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行林长制”。今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面实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继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也是有效解决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组织体系、工作职责、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七部分。具体为:
一、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构建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四项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通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的目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组织体系。一是总林长、副总林长。设立“双总林长”,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分管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作的同级政府负责同志共同担任。二是林长。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五级林长制。三是林长联席会议制度。由本级总林长担任召集人,副总林长担任副召集人,本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四是林长制办公室。省、市(州)、县(市、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省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由省林业局局长兼任主任,由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一名副局(厅)长兼任副主任。
五、工作职责。一是林长职责。明确了各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的职责。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二是林长联席会议职责。议定本级行政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着重推进全省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监管、发展等工作。三是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同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
六、重点任务。重点从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建立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落实。一是以责任区域为依托,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林业生态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二是以优化结构为抓手,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拓展造林用地空间,加大造林实施力度,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三是以科学管理为支撑,建设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五级林长和护林员负责管理。四是以林业产业为载体,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进一步开展森林复合经营,以林草、林茶、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森林产品采集等为主,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绿色富民产业。
七、保障措施。从六个方面保障林长制顺利实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林长制主体责任,抓深入抓具体,确保林长制全面顺利实行。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提升林业治理水平。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制定林业投资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吸纳金融和社会资金,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同级林长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相关职责。五是突出绩效考核。建立林长制绩效考核问责制度,将各级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严格奖惩。六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
全面实行林长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要切实履行职责,牢牢扛起工作责任,构建起省、市、县、乡和村五级林长体系。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快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职责,明确林长制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明晰各个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和配合,要落实各级林长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各项具体目标任务落实。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五是加强督查指导。加大督促考核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