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清晰地描绘出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发展宏伟蓝图,提出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一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对于指导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我区规划编制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我区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按照时间节点、按程序推进。下面,我就规划编制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与大家进行分享交流。
健全组织机构,为规划编制保驾护航。为使规划编制工作决策更加科学,确保规划编制全流程高效协同,一是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委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增强了规划《建议》与《纲要》的充分衔接。二是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席任组长的常设综合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发展规划委员会),加强了规划全周期管理,突破了传统仅由发改委单一部门编制的困局,增强了部门协同性。三是为提高决策咨询水平,“跳出内蒙古看内蒙古”,由自治区政府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设立了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
以制度化推进规划衔接管理,确保规划“一盘棋”。按照《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要求,为实现规划间衔接顺畅,避免各自为战,更好体现中央战略部署和地方发展安排,真正建立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一是出台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构建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的“三级四类”规划体系,明确发展规划功能定位,理顺规划关系和进度安排。二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建立“1+N+X”规划管理清单制度(“1”即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由人代会审定;“N”即自治区政府审批类规划;“X”即自治区部门自行编制和印发的规划),加强了规划间衔接协调。同时,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建立规划编制专报制度,形成解决重大问题的“直通车”,方便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自督战;采取月调度台账、通报等方式,确保各类规划与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一是畅通民意征集渠道。在规划起草编制阶段,通过政府官网、官微,两次面向社会征求“十四五”发展建议,特别是借助两会平台,发放“我为‘十四五’建言献策”卡,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实现建议献策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外脑”支撑作用。邀请中国社科院、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等国内知名智库与区内研究机构,背靠背完成重大课题研究。
凝聚合力谋划“三个重大”,提高规划支撑力。重大任务、重大改革开放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是规划的重要抓手,也是规划务实环节的关键,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我区初步形成“前期谋划—中期跟踪—后期落地”的项目谋划储备闭环。一是紧扣战略定位,加强前期谋划。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内蒙古,三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为我区量身定制了行动纲领。我们紧紧围绕中央赋予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特别是严格按照国家能源消耗双控要求审慎甄别重大工程项目,力求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落细落实。二是持续跟踪,反复筛选论证。一方面加强多部门协同论证,对接国家部委,确保储备项目质量;另一方面调动实施主体联合谋划,自治区政府组织各盟市反复研究重大项目,切实保证规划项目有基础、能落实。三是注重后期实施,保证落地见效。一方面,加强与年度计划相衔接;另一方面,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管理,确保有明确责任主体。
以上仅是我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一些不成熟做法,敬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正,也希望国家发改委继续给予支持和关心,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努力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就一定能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