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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将于12月10日举行

2020-12-09 00:09:40 来源:改革网 刘露

1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王丽红介绍了自治区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情况、202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情况及自治区表彰大会主要议程等重要内容。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区广大劳动者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建功立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于12月1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大会将号召全区广大劳动群众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再创新伟业,再立新功勋。

据了解,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61名,其中,全国劳动模范4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20名。

在61名人选中,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28人,占总数的45.9%,其中产业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农牧民13人,占总数的21.3%;机关事业单位20人,占总数的32.8%。以上各类人选比例结构均符合全国劳模推荐要求。

在61名人选中,妇女18人,占总数的29.5%;少数民族20人,占总数的32.8%;中共党员49人,占总数的80.3%;大专以上学历48人,占总数的78.7%;疫情防控一线人选12人,占总数的20%。

按照《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方案》要求,在各盟市、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共776名,其中,自治区劳动模范525名,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51名。

这次劳模评选工作,一是始终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两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二是紧紧围绕自治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体现劳模的政治性、时代性、先进性,评选中紧密结合自治区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和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将奋战在经济发展一线、科研创新尖端的优秀劳动者作为重点,并设置了130个专项领域名额。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劳模评选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全国劳模推荐人选中疫情防控一线人选占20%;自治区劳模推荐人选中援鄂医务人员有24人。三是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自治区劳模评选中,要求企业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总数的45%,比上届提高了5个百分点。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超过总数的5%,比上届降低3个百分点。四是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所有人选均从基层单位履行民主程序自下而上产生,经公示逐级审核报至所在盟市和有关单位评选领导机构,最后经各盟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或盟委会议、有关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自治区劳模表彰工作筹委会办公室从民主程序、荣誉基础、比例结构、人员身份等方面对推荐人选严格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分别征求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安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11个单位意见,同时征求了筹委会各委员意见,确保两级劳模人选具有广泛的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


[责任编辑:于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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