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龙江-中国改革报看龙江,龙江改革发展新闻
中国改革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黑龙江省司法厅、卫健委一个月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4件

2020-11-21 15:44:39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记者 石岩松)为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携手省卫生健康委于10月19日至11月18日在全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4件,解答涉老法律咨询3975人次,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194万元,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省司法厅与省卫健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的通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涉老法律援助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三级平台作用,合理安排值班力量,选派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接待老年人来访,为老年人解答法律咨询,帮助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发挥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作用,积极引导老年人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

  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扶养费等的老年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失能半失能、失独家庭、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

  充分发挥“互联网+法律援助”作用,在“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法律援助”等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通过法援工作群、社区工作微信群、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推送涉老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

  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责任编辑:高宝玲]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