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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创新“三个一”考评体系 提升警务工作效能

2020-10-30 12:17:03 来源:中国改革报 

福建福鼎市公安局将考评结果与考评基金、评先评优、晋职晋级、选人用人相挂钩,最大限度优化队伍结构

近年来,福建省福鼎市公安局通过创新“三个一”考评体系,实现单位和个人日常工作“全流程网上考评、全透明公开考评、全警种竞争考评”,并以此导向评优评先、职级晋升、选拔任用以及警力优化配置等工作,全面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和队伍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福鼎市公安局根据工作绩效先后提拔调整副科级干部18人,股级干部84人,职级晋升50人,评选出公安首届“青年警星”15人,充分激发全体公安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热情。9月8日,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福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被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制定一个标准,实现考核统一化。公安机关警种多业务杂,为直观呈现全局500余名民警(文职)的工作量,福鼎市公安局通过对前3年全局执法办案数据统计分析,以每月人均工作量10分(完成2起行政案件或1起刑事案件)为月标准基础分,并以此为等价转换值,将执法办案外的各种业务差异化工作进行逐条量化比对换算,形成《公共指标》《业务指标》两项考核指标内容。此举改变了以往各项工作分类考核、标准不一的局面,实现全局民警(文职)同向竞争。

应用一种系统,实现考核客观化。转变以往主观印象型评价模式,研发“福鼎市公安局绩效考评系统”,建立日常工作客观评价体系,直观展现绩效考评过程和结果,让考评结果看得见、摸得着、有说服力。全体民警(文职)对应考评指标对个人月工作量进行网上自评,绩效考评办对每个人提交的得分情况开展归口统计,并且每月抽调3名兼职考评员(所长或教导员),轮值参加月考评审查复核,确保评价过程的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经评审复核,全局民警(文职)个人当月积分排名情况在网上公布,谁干得好或是干得差、干得多或是干得少一目了然,作为日后干部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个人绩效与所在单位绩效相结合,每月取单位成员绩效总分的平均值,作为单位和所队长绩效考评结果,并在系统展现全局43个单位的当月积分排名与年度积分排名,形成单位之间的横向评比,促使各单位及时查漏补缺、调整工作重点,确保全警工作始终围绕正确靶向、比学赶超。

建立一套机制,实现考核刚性化。福鼎市公安局在考评结果应用上严格落实“四个挂钩”,一是考评结果与考评基金相挂钩,抽取当年度市政府下达的绩效奖金总额的20%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奖励金,其中10%绩效奖金平均分配个人绩效考评总分在前100名的民警,剩余的10%作为全局参评人员的绩效奖励金,按个人年度二级绩效考评分值进行二次分配。二是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相挂钩,根据年度总评成绩,将单位确定为“优胜”“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根据个人年度考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将个人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三是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相挂钩,对绩效考评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和连续三年获得“良好”的人员的警务职级按时予以晋升,有效破解“到点”晋升、“平均主义”等问题。四是考评结果与选人用人相挂钩,在干部提拔、调整上,优先考虑排名靠前单位主官和前100名“优秀”等次民警。在此基础上,推行领导干部与民警双向选择机制,单位领导干部凭借个人能力吸引民警,民警也可根据意愿特长选择其他单位的岗位,最大限度优化队伍结构,实现人尽其才、全警一盘棋调动使用。

实施考核以来,福鼎市公安局一批退居二线或所处单位业务量少的民警纷纷主动要求到一线岗位工作,到急、难、险、重岗位锻炼,既调动了全警工作的积极性,又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提质增效。福鼎市委改革办供稿

来源:2020-10-30《中国改革报》03版



[责任编辑:武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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