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农业发展乡村振兴

2020-08-11 12:47:49 来源:本网专稿 

——以吉林省汪清县土地代耕代种代收为例

□王征 雷骐祯

位于吉林省东部、隶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汪清县,和全国多数地方一样,面临农村人口流失问题,并且由于叠加出生率低和朝鲜族人口外流因素,农村空心化和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汪清县顺应农村人口变化趋势,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特别是以该县农业大镇罗子沟镇为试点,推广土地代耕代种代收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土地代耕代种代收的主要做法

汪清县重点在该县罗子沟镇试点土地代耕代种代收模式。罗子沟镇耕地面积约1.4万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近1/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天然林商业禁伐带来的本地就业机会减少,人口流失明显,常住人口2010年“六普”时为2.3万人,2017年为1.6万人,2019年仅为1.3万人。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农户经营面积较小,购买先进农机具并不划算,先进的种植技术也难以采用。2019年,政府支持引导罗子沟镇的3个村发展土地代耕代种代收模式,作为解决“有地没人种,有地种不好”问题的积极尝试。

引入先进农机和种植方式。上河村老弱病残较多,农民存在种地难、收入低的问题。2019年,该村尝试通过专业合作社为农户代耕代种代收。设在该村的上河农机专业合作社投资420万元(其中合作社自筹180万元,申请财政补贴240万元),用于建设机具库和购置农用机械。2019年,合作社签约托管耕地339公顷,依托大型先进农机,采取一埯多株、大垄双行的玉米栽培技术,实现合理密植、精耕细播,提高产量;同时,提高种植效率,减少油料消耗,并通过大批量采购,压低化肥、农药等成本。

农户可根据意愿,采取土地托管(获得卖粮收入并支付服务费)、土地流转(获得承包费)或土地入股(获得分红)的参与模式。2019年,选择托管土地的农户收入每公顷土地提高2000元左右,选择流转土地的农户每公顷租金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上河村建设了百万袋木耳摆栽基地,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可以前往打工,每年干40天左右,又可以增加五六千元的务工收入,实现了双重增收。

同步实现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壮大。创业村有常住人口67户,580公顷耕地。但是实际种地户不超过20户,大部分土地流转在外。村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利用包保单位帮扶资金流转80公顷耕地,委托宏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全托管种植。

合作社通过规模经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农民获得的土地流转收入由之前的每公顷3500元~4000元提高到每公顷5000元。合作社吸收该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户8人务工,每年收入5000元~8000元。土地流转后,有劳动能力、不愿意外出打工的农民可以通过养牛、到木耳基地打工等提高收入。同时,村集体可从托管的土地获得8万元收入,集体经济得到壮大。这样的“多赢”结果得到了村民的广泛认可,2020年,附近5个村的200多公顷耕地也已经与合作社签约全面托管。

借高标准农田建设契机发展土地托管。河南村有30公顷水田,原为小片地,分散在45户农民手中。2019年,该村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小片农田改造成集中连片优质水田的契机,结合本村实际,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将30公顷水田委托给宏丰专业合作社托管种植。合作社确定水稻品种,农户自行负责水稻育秧。合作社先期投入资金实施机械化耕种收割,统一包装销售,同时对托管的水田给予产量和售价保底。农户待年底卖粮时再缴纳托管费用。为了兼顾无水田村民的利益,无水田户每户也可以入股200元,年底参与分红。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稻种植有了机械化作业条件,生产效率明显提高。同时,通过统一水稻品种并成立品牌,每斤大米的价格由2.5元提高到3元~3.1元,较好解决了村民个人卖粮难、价格低问题。

土地代耕代种代收的成效和问题

主要成效:一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土地连片规模经营,为购置大型农机和采用新型种植技术创造了条件,土地耕种的机械化和精细化程度得到显著提高。这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粮食产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施肥施种精准度、降低单位面积燃油消耗、降低生产资料采购价格等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相关经营者估计,在理想情况下,单位面积土地上玉米可以增产20%左右,全口径生产成本可以降低10%左右。

二是提高了农民收入。首先,生产效益的提高为农民增收提供了空间,比自己耕种或者此前的小规模流转相比,农民从土地获得的收入明显提升。其次,规模化生产为产业链向加工、销售延伸创造了良好条件,农民可以从更高的产品附加值受益。再次,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可以从事特色产业、外出务工等,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能够提高务农的吸引力,促进更多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村,更好地吸引要素下乡,缓解农村的空心化、老龄化问题。同时,能够为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乡村实现产业兴旺。

存在问题:一是模式推广受到一些制约。一方面,各家各户的土地普遍较为分散,实现土地集中连片耕种还有一定困难,影响了代耕代种代收的经济性。由于不少农民希望将土地全部托管,相关合作社只得采取先受托全部土地,再将较为偏僻的土地再次委托出去的办法。另一方面,当地现有一些农机户,存在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模式的进一步推广面临土地集中的困难,也与既有农机户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二是农业生产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先进的农机和新型种植方式只是为增产提供了可能,还需要符合当地实际的先进农艺作为支撑。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农业经营主体更愿意采用熟悉的技术,对应用新技术动力不足。由于经费有限,乡镇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往往“有项目就干,无项目就看”,服务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因此,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三是利益联结机制和农民就业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面对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新选择,许多农户还是更愿意选择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虽然降低了风险,但是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一些农户担心土地收益增加是一次性的。另一方面,随着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推广,更多劳动力将被解放出来,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可能存在一定压力。

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汪清县农村人口流失和土地经营结构的现状在全国具有一定代表性,推行土地代耕代种代收的经验和问题也值得参考借鉴。结合调研分析,提出以下政策措施建议。

积极稳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农机购置、税收、信贷、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推进互换并地,积极发展土地流转、生产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保持历史耐心,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确保农业现代化行稳致远。

将优质农田和先进农业技术更好结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轮作休耕和结构调整。加大对乡镇农技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构建以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努力实现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注重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完善保底产量、保底收益等合约设计,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引导更多农民选择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同时获取更高期望收益的、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管,避免“空壳社”、合同违约等侵害农民利益现象发生。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增收致富。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就业司挂职干部)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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