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0-08-11 12:24:21 来源:本网专稿 

2020年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以上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袁琳 实习记者安宁报道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各地2020年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以上。

据悉,2019年,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各地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全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约1.3亿亩,为当年计划新增面积的106%,累计实施面积达到2.9亿亩以上,改革由点及面稳步推进。

《通知》指出,各地要牢牢树立“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理念,将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作为改革实施重点,坚持工程建设与机制建立并重。

《通知》明确,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利用设施节水、农艺节水和管理节水腾出的空间,协同配套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供水计量体系。鼓励选择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标尺等经济适用的设施,利用可起到量水作用的水工建筑物或“以电折水”等方式,满足基本计量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精确计量。已完成供水成本核算的大中型灌区要有序开展成本监审,合理制定或调整水价。重点中型灌区要加快推进供水成本核算,争取年内完成核算任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对标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十三五”时期改革任务,对任务完成情况和改革成效进行评估,系统梳理改革经验,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精心谋划本地区“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安排,做好与国家和地方“十四五”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的衔接,注重补齐短板弱项,为后续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改革时序进度安排应尽可能均衡,避免将大头任务集中到后面几年。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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