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配置监管资源 规范广告活动行为

2020-08-07 21:39:32 来源:本网专稿 

福建省福州市积极探索“广告活动主体信用评价”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及科学、合理、规范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确保监管资源合理配置,监管效能逐步提升


□中国改革报记者 刘梦雨

近3年组织开展了共计6次广告活动主体双随机抽查及信用评价,共涉及3732家广告活动主体,抽查中共72家歇业,285家未在注册地址经营,182家未开展广告活动……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广告活动主体信用评价”监管模式,注重从数据库、检查清单、实施流程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及科学、合理、规范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确保了监管资源合理配置,监管效能逐步提升。

信用评价促进广告活动主体自律

如今,广告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露天的大屏户外广告、地铁车厢门上的广告、每天红黄蓝外卖小哥身上的广告、浏览网页弹出的广告、打开微信朋友圈出现的广告……广告随处可见,但其真实性、可信度同样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为规范广告活动行为,促进广告活动主体严格自律,《福州市广告活动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7年实施。作为福建省第一部涵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广告代言人四类评估对象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载明了广告活动主体合法状况、信用履约能力、信用安全性及发展性等信用评价指标,实行分类等级监管模式。其中,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信用指标评价实行动态跟踪记录,以年度为信用评价周期;对广告主、广告代言人,以实时公示其广告违法行为的信用信息为主。

《管理办法》明确了信用评价体系的系统化,既遵循广告活动真实、合法原则,又引入了主体的履约、发展因素,将指标分为四类,即广告活动主体合法状况、信用履约能力、信用安全性及发展性。

记者了解到,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从而获取信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主体合法性指标,包括营业执照、广告发布许可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检查不合格的,记5分。信用履约能力指标,包括未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每发现一起记1分;未建立广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或档案保存不足两年的,记5分;未依法公布的广告收费标准、收费办法的,记5分;信用指标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次记20分;信用安全性指标,该项指标主要根据对检查企业发布违法广告被立案查处的情况,即广告违法率*100+违法广告条次数量*0.1+重大违法广告条次*5+违法广告处罚金额每5万元记0.5分。发展性指标,包括发布的公益广告数量不符合标准的,记5分。

根据记分情况,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相应地分为3级,即广告信用评分累计分值在40分~69分者,为警示级单位或自然人;广告信用评分累计分值在69分~99分者,为失信级单位或自然人;广告信用评分累计分值为100分者,为严重失信级单位或自然人。

全过程公开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

为适应抽查监管工作对执法力量、专业能力的要求,福州市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和动态调整。同时,针对广告主体分布不均、基层广告监管力量配置大致相当的特点,将广告双随机抽查比例调整为5.02%,按每个片区2家~4家要求进行全市统筹,量化双随机抽查及信用评价工作任务,并按照拟定计划、抽取数据、实地检查、联合督导、信息公示、结果运用、健全档案等6个步骤实施。

福州坚持抽查电子化、程序固化留痕、抽查结果及时公示和运用,建立从抽查过程到检查结果应用的全过程公开模式,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执法。

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方面,对于警示级单位或自然人,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约谈单位广告负责人或个人,对广告内部审查制度予以规范和指导。同时,将评价情况及分数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等予以社会公示,其单位或自然人将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对于失信级单位或自然人,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暂停和整顿其违法广告集中或严重的某类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业务一个月。同时,将评价情况及分数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等予以社会公示,其单位或自然人将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严重失信级单位或自然人,责令其暂停和整顿违法广告集中或严重的某类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业务三个月,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广告发布资格、吊销营业执照,提请相关部门吊销许可资质证。同时,将评价情况及分数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等予以社会公示,其单位或自然人将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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