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新区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区123家药品零售企业风险等级分级评定工作,在药店张贴分类分级公示牌,为消费者购药提供可量化、可视化的等级参考
□中国改革报记者 何玲
“有了这个官方的等级划分,我们就更放心了。我们进药店时就先看公示牌,风险等级为A、B的就可以放心买药了。”山东淄博市民王女士买完药品后欣慰地说。
近期,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将药店零售企业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并在药店醒目位置粘贴分类分级公示牌,这意味着市民今后可看“脸”选药店。
药品零售企业分为四级三类
可差异化配备执业药师
据了解,《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在经营分类的基础上,将每类药品零售企业门店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
其中,A级:质量管理状况良好,一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B级:质量管理状况基本符合要求,一年内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因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C级:质量管理状况较差,一年内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D级:质量管理状况差,一年内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案件调查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此外,根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不同类别的药店可差异化配备执业药师。一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一类店,各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会同行政审批部门,试点简化审批手续、适当放宽准入条件;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每3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其风险等级。工作中,我们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将药品零售企业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消费者可以根据药店内悬挂的公示牌对药店进行选择。”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科工作人员介绍说。
看“笑脸”选药店
监督检查频次按级调整
在高新区一家药店内,一块标有“A”的绿色公示牌悬挂到药店醒目处。记者注意到,在“A”下面是一个笑脸标志,这表示该药店质量管理状况良好。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科工作人员拿着一张《淄博高新区药品零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表》说:“这张表上有被检查单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许可证编号等信息。而且许可管理、经营场所、人员及制度管理、计算机管理系统、储存陈列、连锁管理等所有要检查的内容都反映在这张表上。我们依据这个分数和实际情况评出药店的风险等级,并在药店张贴醒目的分类分级公示牌,让消费者更加直观、更加放心地选择药店和药品,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同时,根据药品零售企业分级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计划,适当调整监督检查频次,等级评定为B级、C级的,将适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力度,等级评定为D级的,将其作为高风险企业,进行高频次监管,并加大针对性抽检力度,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这样将更好地督促企业提升管理效能。
从事“互联网+”药品零售行业的郑先生表示,分级分类监管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店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序规范药品零售市场。
据了解,淄博高新区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区123家药品零售企业风险等级分级评定工作,并在药店张贴分类分级公示牌,为消费者购药提供可量化、可视化的等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