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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门诊慢性病可随时申报认定 20个工作日内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2020-07-31 12:07:54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 王莹)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认定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随时开展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科学规范推进门诊慢性病一站式认定服务。

  今后,黑龙江省各统筹区有慢性病认定需求的参保人员,可随时到统筹区认定医院申报认定、享受一站式认定服务,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各统筹地区设立慢病认定医院,将认定工作下放至认定医院开展,无正当理由,医保部门不得人为干预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认定结果。同时要求认定医院要分类建立参保人员申报、认定结果台账,将认定情况及时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确保相应待遇兑现,对未通过认定但符合门诊“两病”的居民参保人员要告知其享受门诊“两病”待遇途径。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门诊慢病认定工作的稽核力度,制定符合门诊慢病认定工作的管理办法和稽核办法,将认定工作相关稽核办法纳入认定医院的协议管理和医保医师管理,对弄虚作假的参保人员、认定医院及医生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通知提出进一步放开门诊慢病认定频次,要求各统筹地区由一年4次门诊慢病认定工作改为随时申报、受理、认定,并要求从患者申报到待遇享受不超过20个工作日。针对重患长期卧床等不便现场认定的参保人员,要求认定医院依据患者住院病历或组织专家上门认定。

  通知还要求强化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认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主动排查和申报,确保应认尽认,不漏一人,认定医院要单独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台账,精细管理告知到人。

 

[责任编辑:高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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