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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监委出台18条措施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0-07-29 22:02:40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李艳婷 

新闻通气会现场

本网讯7月2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通气会。会上,相关负责人对《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出台背景、意义和工作要求等一一作出解读。

据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解困纾困,省纪委监委在省委去年出台《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基础上,制定推出《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其目的就是着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定位,督促全省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措施》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措施》明确了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政商亲清交往、联动处置信访举报、稳慎查办涉企案件、保护干事创业激情、规范履职接受监督等7个方面18条举措,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

在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方面,《措施》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监督,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访谈、专题调研、专项监督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系列工作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提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持续优化项目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环境和人才引进环境,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招商企业和本土企业。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措施》支持鼓励公职人员在坚守纪律红线和政策法律底线的前提下,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帮助民营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等。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容错纠错。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正风肃纪,构建民营企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坚持实事求是

《措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营者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单位犯罪行为与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行贿与被索贿,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规范履职接受监督

《措施》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严禁借工作之名违规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严禁泄露民营企业商业秘密;对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搞不正当交往的,以及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甚至以权谋私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肃查处。

在此次出台的《措施》中,不少内容与经济和信息化厅密切相关。那么,作为经济口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如何督促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融资“难贵险”、生产要素成本高、“新官不理旧事”等问题?

对此,省纪委监委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政策措施一项一项落到底、见实效。省经信厅直接面对市场主体,既是政策制定的前端,也是政策执行的末端,将以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规范精准监督,防止“中梗阻”,推动政策直达最后一公里。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将推动经信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努力营造审批少、流程优、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政务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经信厅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的政策效应,为亲清政商关系保驾护航。坚持多方主体联动,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联动,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当好监督合力的“催化剂”。

同时,成都市纪委监委也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标落实省纪委监委十八条措施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紧盯新形势新任务新标准,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不断创新方法举措,加强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为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胡旭阳)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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