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提速:催生新职业 开辟发展新空间

2020-07-21 11:34:58 来源:本网专稿 

国家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中国改革报记者 付朝欢

近日,国家发改委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15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良好趋势,启动早、环境好、业态活、模式新,对于激活消费、带动就业的潜力巨大。”国家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人强调,特别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大量“新职业”,为广大群众开辟了新的创新创富渠道。

新业态新模式对监管提出新要求

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一些传统的惯性思维和政策制度等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这位负责人称,《意见》主要是从以下4个方面,消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优化业态治理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能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往往会对传统业态的运行模式、流程等进行深层次变革,不可避免对监管政策提出新要求。传统业态“按行划片”管理方式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制约,需要探索完善适合的管理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加强数字化转型协同,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益。当前,一些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着“转型是找死,不转是等死”的困境。企业数字化上下游协同不够,单靠自己摸索,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协同效应,导致“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需通过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完善就业服务和保障制度,进一步激活新型就业潜力。灵活就业等就业新形态对就业服务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就业人员与平台间属于较为灵活的“合作”关系,对于享受相关保障等也有同样的需求。需要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政策,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积极性。

改革生产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要素利用效率。传统产权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数字化带来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通过数字化方式,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传统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倍增作用,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而从新型数字生产要素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的制度也需要完善。

15种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获政策支持

据了解,《意见》从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型就业形态、共享经济新业态等4个方面,针对15种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发展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方面,《意见》提出了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比如,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将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再比如,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互认制度。此外,支持发展便捷化远程办公。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同时,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健全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

在促进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方面,提出了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跨行业的产业融通发展平台,发挥平台赋能作用。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推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转型成本。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发展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应用需求。

在培育新型就业形态发展方面,提出了针对3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包括: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我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鼓励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广泛开辟新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在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发展方面,提出了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分别是: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鼓励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服务进行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激发数据共享开放新活力,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

以改革创新思维加强和优化制度供给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我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14.5%,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展现出了强大活力和发展潜力。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出台系列政策,就是要把握危机中孕育的新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有3个特点。

体现鼓励创新。文件首次提出“共享生产资料”“‘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新个体经济”“副业创新”“微经济”,这些都是市场主体创新的成果。要给市场创新更多想象空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活要素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释放数字化在实体经济各领域的创新效能。

体现精准施策。文件没有按照传统的行业划分,而是根据15大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发展特点有序引导,顺应了传统业态与互联网交叉融合创新的发展趋势。文件针对不同的业态特点,按照线上服务新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个体经济、创新生产要素供给等不同方面,分别提出了创新性的政策点。

体现协同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产生大量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业众多,覆盖面较广。文件由13个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其中的每项政策都明确到了具体部门,确保后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这位负责人称,下一步,需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制度供给,完善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政策。同时,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需求,调动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具体将与各部门加强协同,与有关地方积极联动,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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