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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发布《2019年江苏省低碳发展报告》

2020-07-02 15:30:44 来源: 

本网讯 (祖智慧) 7月2日是第8个“全国低碳日”,主题为“绿色低碳 全面小康”。为宣传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充分展示全省各地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的积极行动和成功经验,培育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江苏省低碳发展报告》。

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转隶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第一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战略思路,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经初步估算,2019年,全省碳排放强度比2018年下降6.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三五”前四年全省碳强度累计下降约24.5%,提前完成国家下达全省“十三五”碳强度目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超额完成降低3%的约束性目标,2016至2019年累计降低18.2%,提前完成国家下达全省“十三五”目标。

主要工作成绩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江苏入围全国制造业集群培育对象有6个,占全国的1/4。二是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32.8%和44.4%,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达142家、比上年增加3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973家、比上年增加250家。三是服务业已成为低碳经济的重要增长极。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利润增长7.5%,服务业占GDP比重达51.3%。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年压减钢铁产能80万吨、水泥产能21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及“散乱污”规模以上企业3600多家;关停低端落后化工企业1200家以上。

(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一是发展低碳能源体系。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7.8%,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25.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比重10.4%。其中,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485万千瓦,同比增长11.5%;风电累计装机1041万千瓦,同比增长20.5%;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189万千瓦,同比增长17.4%;抽水蓄能电站并网装机260万千瓦。二是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0.8%,比2018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加快推进绿色制造

一是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5%。二是持续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全省共新增50家国家级绿色工厂、2个绿色园区、3个绿色供应链企业,累计创建国家绿色工厂147家、绿色园区11个、绿色供应链企业7家。

(四)推动发展低碳农业

一是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全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3%,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约9%。二是推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三是稳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3%以上,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95%以上。四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300万亩。

(五)扎实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一是努力增加林业碳汇。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和城市森林建设,2016-2019年,全省新增造林面积194.6万亩,建设绿美村庄2111个,完成森林抚育439.39万亩。二是严格自然湿地保护。全省新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3处,湿地保护小区190处,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8%,覆盖全省重要自然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形成。

二、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

(一)有序推进建筑低碳化建设和管理

一是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2015-2019年,全省新增节能建筑面积共8.56亿平方米,新增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面积3.44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934万平方米,累计节能1843万吨标准煤。二是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5-2019年共确定各类示范230项(其中,区域示范19项),绿色建筑数量和规模、节能建筑规模全国第一,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面积全国领先。三是构建江苏特色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布实施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实现绿色建筑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闭合管理。

(二)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全省无车承运试点项目已发展到77个,整合车辆数居全国第一。二是推动运输装备升级。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共有纯电动等各类新能源车5.5万多辆,同比增长16.6%;内河LNG动力船舶92艘,总数占全国LNG运营船舶总数的三分之一。三是持续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省海事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实施在航运输船舶封舱管理的通告》。四是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大力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三)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一是倡导社会绿色出行。新辟、优化城市公交线路438条,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4条,累计开通轨道交通线路25条,总里程超过747公里、跃居全国第二。二是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全省共投放公共自行车车辆总数47.2万辆,服务网点1.7万个,日均租用量66.1万次。三是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宣传。节能宣传周期和低碳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绿色发展、低碳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低碳生活理念。

三、积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

南京市成功举办中国(南京)国际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峰会和治理塑料污染行动南京峰会,探索低碳发展南京方案。推出“绿色出行,点亮低碳南京”活动,总参与人数突破97万人。

苏州市连续5年对碳排放13000吨以上企业开展核查。围绕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四个重点领域,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推进尚美“零碳工厂”示范工程、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低碳试点。

无锡市积极开展《无锡市碳普惠机制研究》,为无锡市碳普惠试点建设提供完善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新吴区新安街道、新安花苑第三社区等6个社区被明确为低碳社区试点单位。

镇江市成功举办第四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高峰论坛,制定《2019年度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开展了“春风又绿江南岸·保护长江母亲河”增殖放流等低碳宣传活动。

徐州市建成秸秆畜禽粪便太阳能沼气集中供气示范项目22处,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建成投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基地5个,日处理能力达11130吨,焚烧能力达8150吨/日,全面实现“全面焚烧、零填埋”。

四、充分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撑作用

推进碳市场建设工作,完成500多家2016-2018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任务;持续强化对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前沿领域和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碳排放降低和大气环境治理协同作用、统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等方面课题研究,开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任务的研究,推动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五、建立完善低碳发展的政策保障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指标纳入《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印发《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4个文件,率先出台绿色金融政策。

六、积极开展低碳宣传和国际合作

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省政府在“全国低碳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各设区市积极举办低碳主题峰会;在省政府主办的大型活动上首次实现碳中和,将2019年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产生的462吨二氧化碳,通过在宿迁市沭阳县新建25亩林业项目的方式进行抵消,实现碳中和。中德合作江苏低碳发展项目(三期)获生态环境部和德国环保部门批准,并列入《江苏省重点国别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重点支持我省开展碳排放达峰、协同大气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为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城市引入整体规划提供长久有效的支持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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