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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率先推行“正向激励+负面清单”做法

厦门市思明区创新诉源治理 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分流

2020-06-30 22:35:22 来源:本网专稿 杨长平

改革网厦门6月30日讯  6月30日,厦门市思明区诉源治理中心在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该中心的设立,首次整合了辖区内公安司法机构、行业系统、调解组织、街道社区等所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资源,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分流处置,推动诉前、诉讼和执行全过程的诉源治理,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纠纷化解渠道,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思明区法院立案庭黄素萍庭长介绍,成立诉源治理中心的目的,就是社会个体及行业机构等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尽量使潜在的和已出现的矛盾纠纷得以调和,避免或者减少诉讼纠纷。据了解,思明区法院还同步发布《关于深化诉源治理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衍生案件减量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正向激励+负面清单”的诉源治理做法,旨在进一步进净化司法环境。

据了解,《细则》和《意见》出台是源于前期充分调研和试点经验。近年来,思明区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尝试和创新,引导涉诉案件进入多元调解、有效分流,累计通过非诉调解处理案件36500件,有效化解纠纷10000余件。

以“职业放贷人”相关案件为例,2019年思明区法院受理“职业放贷人”相关案件1906件,涉案标的额高达9573万元。“针对职业放贷高发等情况,我们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清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有效解决了职业放贷人滥诉、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问题”。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负责人林芳介绍说,清单公布一年后,“职业放贷人”起诉多起案件的现象基本消失。

“针对民事、民商事等案件类型,对于积极调和并主动履行的当事人采取诚信正向激励,依法发放自动履行证明、提供诉讼服务便利等,并纳入社会征信库管理。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重复起诉、虚假诉讼、滥用管辖权异议、套路贷等违法失范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对导致其他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的行为,法院还将酌情增加其诉讼费用的负担部分。”黄素萍庭长表示,负面清单明确了当事人不得施行的违法失范行为,一旦触碰,将面临着曝光、罚款、拘留等惩戒,严重的话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某某一人单在思明区法院诉讼、执行关联案件9件,债务约800万,却为了稀释债权,虚构两笔总额高达2500万债务,企图房产拍卖中分得款项。最终,吴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裁判一经作出,吴某某和家人自觉履行全部9个案件约800万元的债务。

思明区法院此次发布《细则》和《意见》,旨在从诉讼环节、协同治理、诚信培育三个层面加强诉源治理,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纠纷,防止诉讼案件一案衍生成多案。“诉讼治理中心的亮点之一就是我们强化了诉讼全过程的内源治理,创新推出当场庭审、示范诉讼、先行鉴定等举措,真正实现‘简案快审,专案精审’,”思明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李莹介绍说,“我们还将在诉讼全流程向当事人发放告知书、提示书,指派法官参与社区基层矛盾治理,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主动调和的好处和恶意诉讼要承担的后果。”

此外,思明区法院还推行当事人申请调解机制,当矛盾纠纷产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到诉源治理中心申请调解。矛盾纠纷调解达成后,思明区法院还依法启动当天申请、当天审核、当天确认的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司法保障,倡导调解即时履行,积极履行,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杨长平

[责任编辑:武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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