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十三五”去产能任务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2020-06-22 13:04:23 来源:本网专稿 

六部门要求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僵尸企业”处置、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巩固去产能成果,尚未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去产能任务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通知》明确,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办法,加强钢铁产能项目备案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

持续推进煤炭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持产能置换长效机制,引导低效无效产能有序退出。着力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增强能源保障和应急调控能力。

积极稳妥推进煤电优化升级。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坚决杜绝新发生违规建设煤电项目的情况,做好煤电应急备用和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工作。巩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成果,提升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

加快“僵尸企业”处置。依法依规加快处置2019年底摸底确定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的“僵尸企业”,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完成已摸底确定并上报的钢铁、煤炭行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严格控制产能总量。严格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布局新的煤矿项目,严格限制高硫高灰高砷煤项目开发。

《通知》还要求,要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预期工作,多措并举提高职工安置质量,依法依规推进资产债务处置,提高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加强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监管。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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