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福州6月9日讯(记者 武艳杰)6月9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
据了解,本次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评选工作是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委农办〔2020〕5号)要求,在各市、县(区)推荐基础上,经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审核,拟认定福州市长乐区等11个县(市、区)为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福清市一都镇等113个乡(镇)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等1132个村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福建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