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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0个乡镇上榜2020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

2020-05-29 11:12:47 来源:改革网 武艳杰

改革网福州5月29日讯(记者 武艳杰)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经济繁荣发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确定259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其中,福建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宁化县城郊镇、永泰县嵩口镇、宁德市福安市穆云畲族乡、漳州市龙海市东园镇、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连城县北团镇、德化县上涌镇、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长汀县河田镇入选。

《通知》要求,要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镇(乡)1-2个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全产业链建设、全价值链开发,着力支持提升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打造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业务培训和督导调度,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配套政策。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分工负责,强化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镇(乡)政府要按照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要围绕农业产业建设目标,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中的冷藏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推动主导产业由大变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其他普惠性政策支持的建设内容,避免重复安排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三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作要求),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电子版同步上传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监测评价工作,督促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自7月起每个月底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报送项目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及时总结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中培育主导产业、构建联农带农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成熟模式,推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典型案例。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多层次多角度系统宣传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成效。

 

 

 

 

 

[责任编辑:赖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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