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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召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动员会

2020-05-20 22:18:24 来源:本网专稿 编辑:李艳婷 

本网讯(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何广丙报道)5月20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眉山市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暨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动员大会”。据悉,近年来,眉山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今年1—4月,眉山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3%,环境空气优良率(91.7%)同比上升7.6%;小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截至目前,纳入国考水质断面达标率100%,纳入省考水质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补齐环保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眉山实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坚持以创建工作为统揽,持续推动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全域提升。“中共眉山市委书记慕新海说,对照创建要求,我们在生态本底、生态功能、生态屏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到创建指标上,差距还比较大,我市涉及的37项指标中,达标有27项,占考核指标总数的73%;不达标有5项, 这些指标必须重点关注、聚力突破、力争达标。

据介绍,为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眉山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总指挥长的创建指挥部,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长,总指挥部下设6个分指挥部,相关市领导担任分指挥长。分指挥部要定期召开推进会,分指挥长要牵头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统筹协调,相关牵头单位抓好各自领域工作,其他相关单位要对照分工、抓好落实,及时报送相关情况。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对照目标、细化举措,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并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拿出具体考评办法,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会上,眉山市政府副市长冉登祥对具体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将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从五个方面聚力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一是加快推进全域安全饮水工程,提升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护水平。持续强化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完成青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立、治”规范化建设。加快全域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年内实现“引青入东”主管网贯通。加强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正常运行。

二是加快推进全域污水治理工程,规范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全面完成2020年14.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眉山天府新区6000户、东坡区3.5万户、彭山区1.2万户、仁寿县4万户、洪雅县3万户、丹棱县5000户、青神县2万户。因地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采用家庭分散式三格池、五格池系统加小型人工湿地的方式对居住分散的农村区域进行处理。

三是加快推进全域垃圾处理工程,全面加强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洪雅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化处理,持续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化收集处置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重点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确保水质实现稳定达标。严格按照1吨污水配套10平方米人工生态湿地的原则,全面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湿地,形成化学处理+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双重治理体系。要对全市重点小流域两岸10—30m范围内因地制宜建设立体生态廊道,实施生态隔离。要将柴桑河、李桥河、龙托河、富谢河等未纳入市级河长管理的二级、三级支流纳入县、乡、村河长制管理体系,落实乡镇的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实现控源截污、源头治理,确保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五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农药化肥减量。持续实施水产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治理力度,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申报制,并通过设置生物浮床种植水生植物或水稻净化水质。要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利用、施用有机肥等方式,减少化肥用量。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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