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福建-中国改革报看福建,福建改革发展新闻
中国改革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寻乌县高质量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

2020-05-19 15:59:32 来源:本网专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自2016年10月江西、广东两省启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以来,寻乌县作为江西境内流域面积最大、流入水量最多的东江源区县,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7亿元,东江源区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稳定在Ⅱ类以上,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在Ⅲ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82.3%,源头森林覆盖率达95%,圆满实现了第一轮生态补偿协议约定目标。2019年12月19日,第二轮生态补偿再次启动实施。

一、创新工作引导机制,实现流域防治不偏向

强化导向引领,确保工作方向不偏。一是突出规划性引领。聘请中国环科院编制了《寻乌县污染源分析报告》及《寻乌县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邀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研究所编制了《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施方案》,做到有规可循。二是聚焦关键性指标。优化设置水质达标、水土流失控制、植被覆盖率、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四个指标,专门制定生态补偿项目考核办法,将资金拨付与考核指标挂钩,治理未达标扣减项目工程款,并将考核时间延长至4年及以上。三是落实目标化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生态补偿相关工作纳入县生态文明考核,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和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强化责任制管理。制定《寻乌县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寻乌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刚性约束,对保护环境不力人员进行追责问责。2017年以来,累计约谈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13人次。

二、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实现流域防治系统化

坚持整体布局、综合治理思路,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一是构建县乡村共治体系。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域水环境进行统一调度,整合林业、水利、环保等多方执法力量设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构建了“县统筹、乡村及工业园区负责、生态综合执法局执法”的治理体系,实现“拢指成拳、一处发力、协同参与”。二是建成水陆空共治格局。着力打好生态环境建设“立体战”,积极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实现了流域水陆空全方位、立体化治理。三是打造上下游共治模式。打造“源头保护-流域内治理-出境断面监测”模式,源头区域实施“两个半村”整体搬迁,共搬迁515户2100人,移民后区域禁止人为开发;流域内综合治水、治沙、治污、治气、治企等,强化问题整治;交界断面设置监测点,实时预警整改。

三、创新区域联动机制,实现流域防治无边界

坚持区域联动,强化跨省协作,实现上下游共商共治共享。一是建立联合会商制度。通过召开交流会、电话微信、现场勘探等方式加强与周边广东龙川等县会商合作,共同发力流域治理。二是建立联合监测制度。明确采样断面与时间、监测指标与方法等,与龙川县定期开展联合监测。2016年以来,共联合监测采样37次。三是建立联合预警制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水环境的质量监控,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变化,实行信息共享,及时作出预警。四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坚决查处跨界环境违法行为,与周边兴宁等县联合调处环保投诉和纠纷149起,捣毁省际交界处稀土非法矿点12个、焚烧电子垃圾土法炼铜点7个、土法炼油厂4个。五是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在珠三角和香港等地积极开展宣传,开展了由香港地球之友与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合办的“上游下游手拉手,绿化东江水源头——饮水思源”等活动,营造东江源保护良好氛围。

四、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流域防治常态化

坚持管理创新,实现水环境治理保护可持续、常态化。一是探索多元投入机制。除中央财政、江西广东两省补偿资金外,该县还通过“向上争一点、财政出一点、贷款筹一点”等方式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17.1亿元,确保“有钱办事”。二是探索市场运行机制。用市场化方法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项目建设上采取EPC模式,有效避免项目设计、施工等环节脱节;项目评估上实行第三方验收,确保项目经得起检验;全域保洁上探索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由企业一体负责城区、乡村以及河道环境。三是探索群众参与机制。明确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费收取到户,按一定标准收取保洁费,让群众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四是探索后续转化机制。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对治理后的柯树塘废弃稀土矿山通过旅游、产业等进行开发,打通“治理”与“开发”双向通道,推动环境保护可持续。

(作者系江西寻乌县委改革办潘锋、陈荣华、刘央)

[责任编辑:王小义]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