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区位优势、把握自贸契机 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2020-05-11 09:44:43 来源:本网专稿 

——访云南省政协委员、中行云南省分行党组书记、行长周洪源

□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杨邵灵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是党中央、习总书记着眼于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战略布局,为云南确定的新坐标、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对云南意义重大。”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云南省政协委员、中行云南省分行党组书记、行长周洪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充满激情地表示。

周洪源说,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考察时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为此,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认真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云南所具备的独特优势,抢抓机遇、埋头苦干,把习总书记为云南勾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特别是要发挥云南面向“三亚”(南亚、东南亚、西亚)和肩挑“两洋”(太平洋、印度洋)的独特区位优势,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发展机遇,把云南打造成对外开放新高地,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必将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云南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将更好地促进云南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优化云南营商环境。云南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将有利于在南亚东南亚经济圈建立起市场互通、资源共享、产业协作的支撑点,形成内外联动、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推动云南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开放前沿。将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随着“深化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人民币国际化”的不断推进,云南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对外经贸活动、放宽境外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等诸多开放目标的实现。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新局面。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物流企业入驻发展,吸引跨国公司设立法人分支机构,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找到新的优势增长点,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带动昆明、红河、德宏三大片区转型升级,加速城市国际化、城市界面更新和城市功能完善。将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自贸试验区建设将进一步刺激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园区、物流、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同时,随着跨境贸易、旅游、劳务等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将创造更多的消费需求,为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周洪源坦诚道,云南自贸试验区在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将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在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将面临新的挑战。在自贸试验区发展模式、运营机制、政策创新、制度完善等方面,以及对政府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乃至城市功能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虽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但也存在经济体量较小、结构单一、基础薄弱、活跃度不高等问题,金融产品种类有待丰富,金融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伴随着自贸试验区的高度开放,大量的免税商品、境外资本,以及包括外籍人员在内的人力资源都会进入自贸区,对于经济外向度、人力资源和金融国际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的云南来说,在把控风险、探索合适本地情况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方面也将面临一定的挑战。

在云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不难发现,不论是在总体定位还是在三个片区功能划分上,“金融服务创新”都占据重要篇幅。不论是从金融促进价值流通的功能上,还是从金融的社会属性上来看,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都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和保障。基于此,对于云南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周洪源从金融的角度建议如下:

一是加快对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配套金融服务的探索。对标国际、国内成熟自由贸易区的标准,为离、在岸客户提供更为便利的基于支付、结算、融资、兑换等方面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是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持续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开放。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红利先行先试,可参照广东自贸区相关政策,适时推出合规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及合格境内有限合作人/合规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QDLP)等试点政策。因地制宜,适当开放针对境外个人的金融服务,借鉴境外成熟市场模式,开放个人交易产品权限,满足外籍人士劳务收入保值增值需求。推动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放宽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主体、规模等方面的限制,支持信用等级较高的境外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自贸区项目投资与运营。同时,关注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通过建立自贸区业务与境内区外业务的相对隔离“防火墙”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

三是建设商品交易所国际化平台,探索利用外资新途径。推动设立有色金属、橡胶、咖啡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出外币计价期货品种、保税交割、境外交割等业务,降低外资进入门槛,逐步推进境外机构和个人参与商品期货交易,促进云南与境外交易所互联互通。同时,建议加强对大宗商品仓单质押等要素市场建设,提升相关金融配套服务和产品创新,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国际跨境金融创新开放平台。

四是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资本金、以全口径跨境融资或“投注差”模式借入的人民币外债,在确保交易背景真实且未违反资金用途“负面清单”、单据自行留存备查的前提下,凭支付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内支付使用;支持银行的人民币信贷资产、人民币不良资产跨境转让。在守住风险底线,且真实、合理的前提下,允许自贸区银行以跨境人民币方式向境外银行转让国内信贷资产、票据融资资产以及不良资产,促进跨境人民币流入;优化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进一步降低或取消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准入门槛,加强对资金池跨境收支信息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防范企业利用资金池进行跨境投机套利,防范违反涉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避税等相关规定。

五是进一步加强与缅甸金融领域合作。目前,由于对缅甸人民币汇路不通以及缅甸政府不允许其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等原因,我国与缅甸金融领域交流合作不畅。但缅甸对中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也是云南唇齿相依的重要经贸合作伙伴。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缅甸金融领域的合作,尤其是要打通高效便捷的人民币清算渠道,将对中国与缅甸双边结算以及云南对外经贸发展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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