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田孔社 报道 4月29日上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省法院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深入解读了《关于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山西省委提出“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后,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转型发展、项目落地、改革深化、创新驱动,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省法院党组结合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40条措施,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据悉,《指导意见》共包括六个部分30条意见,围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八个方面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从“服务平安山西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经济转型发展,为实现高水平崛起营造激发动能的法治环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为坚持高标准保护营造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人民满意的民生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全过程服务保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各项具体措施。
为推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山西省省法院还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联席会议、日常汇报等方式,有效落实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同时,要求各级法院建立领导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服务保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