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 筑牢守护绿水青山“第一防线”

2020-04-24 21:06:10 来源:本网专稿 

针对深圳湾环评报告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中国改革报记者 刘梦雨

3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了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此次复核共涉及25个省(区、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33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其中,15份报告书(表)存在环境要素或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标准、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几乎同一时间,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被曝出抄袭、造假问题。一份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的环评报告却35次出现“湛江”字样,包括“湛江湾”“湛江港”等,引发公众热议。对此,生态环境部作出回应:性质十分恶劣,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目前省市联合调查组已完成对编制单位的调查取证,案件进入立案处罚阶段。

每份环评报告背后,都是一个事关生态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专业严谨审慎的评估论证意在评估建设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为政府决策和公众参与提供重要依据,可谓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然而,一些地方环保“防线”失守,部分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环评工作中粗制滥造,严重影响环评制度的公信力,甚至成了污染的帮凶。

抄袭造假暴露环评报告顽疾

记者了解到,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的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15份不合格环评报告,其相关的10家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19名编制人员被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的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和审批部门也一并予以通报。其中,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因编制的多份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被失信记分15分,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失信记分10分,其他7家编制单位分别被失信记分5分。1名环评编制人员因编制的多份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被失信记分10分,其他18名编制人员分别被失信记分5分。

业内人士表示,粗制滥造、抄袭造假,可谓环评报告的顽疾。数据显示,自2019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国共2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30名编制人员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被采取信用管理措施。其中,2家编制单位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1名编制人员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3家编制单位和1名编制人员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20家单位和28名编制人员分别被失信记分5分。

3月3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深圳政府在线”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告》涉嫌抄袭、造假,就是环评报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除在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的环评报告中多次出现“湛江”外,工程选址毗邻保护区和生态公园,可能对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屏障产生影响,报告对此或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等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对此,生态环境部表示,将继续以质量为核心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类别、重点信用管理对象的抽查复核比例和抽取频次,对复核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决遏制环评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同时,复核中逐步推广使用大数据比对、查重手段,逐步实现对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全覆盖式动态智能化复核。

共同监督保障监管体系落实到位

工程未动,环评先行。在建设项目和规划动工之前做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环境的首道“闸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部将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大幅减少编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数量,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针对如何保障环评的科学性与准确性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配套建设了一个平台、配发三个文件,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以公开为手段、以信用为主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管体系。

一个平台,即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对环评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都可以记分,并通过平台做到实时累计,实现对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三个文件,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三个配套文件在依法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资质管理的同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能力建设、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要求。鼓励编制单位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础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档案体系,明确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规则,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方式方法。

《科技日报》发表评论建议称,要继续推进环评审批信息联网,开展环评模型标准化和法规化建设;建设智慧环评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精准打击环评违法行为,确保各要求落实到位;事中事后监管既要包括对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管,还要包括环评批准后对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情况的监管;上级环保部门需对下级环保部门尽职尽责监督,包括对地方执行环评制度情况的督察;最后还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环评信息晒在阳光下,让更多公众参与进来,实施共同监督。

信用管理提升环评制度公信力

环境保护无小事。作为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环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但确有一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环评工作中粗制滥造,严重影响环评制度的公信力。”针对深圳湾环评报告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4月1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一是加强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督促指导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环评文件从受理、审批到后续跟踪管理的各个环节,推进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校验,逐步实现对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全覆盖式动态智能化复核。

二是实施环评文件编制信用管理。运用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公开”和“多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对信誉好的单位和个人减少监管频次,对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监管力度,问题严重的采取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坚决维护环评市场秩序。

三是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对建设单位处50万元~200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3倍~5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环评是各项行政管理中公众参与比较早、信息公开比较全面的一个领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公众参与,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刘友宾说。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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