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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社团”:化解矛盾纠纷的良方

湖南省嘉禾县强化调解机制改革促社会平安和谐
2020-04-21 14:22:56 来源:中国改革报 

□ 邓和明 李茅升

公生明、廉生威,公益调解最省心。近5年来,湖南省嘉禾县共受理调处纠纷案件1340起,及时调结案达99%,调处成功率100%,不仅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且实现了案件调处的“零毁约上访”“零反悔起诉”和“纠纷不积压、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格局。这些,和嘉禾县创新改革矛盾纠纷化解防控机制,成立的“公益社团”——人民联合调解委员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精选“名人+能人”

优势协同树公信

为改变基层调解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以致当事人不信任、责任人难担当,调解不连续、不专业等弊端,该县引入社会力量,从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社会经验丰富,民情社情熟,具备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退休干部、专业人才和社会贤达中挑选了22名人民调解员,成立公益化的社团调解委员会。

2019年3月,嘉禾县珠泉镇平世社区一欧姓家族扫墓时,发现祖坟被损坏。族人气愤不已,聚集几十人与莲楼社区一铸造厂的职工在坟墓附近发生激烈争执,一场械斗一触即发。调委会接报后,立即组织了镇、村干部到现场进行勘查,并组织调解。经过连续3天找双方在外老干部、知名人士出面协调座谈与不间断劝解,终于达成了协议,一场惊心动魄、即将发生的群体性械斗得到了平息。

为解决“公益社团”办事经费等具体问题,该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适当弥补,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约100万元,用于保障工作,禁止向调解对象收取任务费用,彻底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保障调解公平、公正。同时,出台了“以奖代补”的暂行办法,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担当和主观能动性,使调解工作由“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转变,促进了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法院调解和判决是‘戳四方眼’,严格在法律框架进行,而社团调解则没有什么行政资源和管理权力可用,不能完全套用法律条文解释,靠运用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相结合的方式‘打圆孔’,以理服人、用情感人来调解。”对于社团调解的苦衷,县联调委的元老郭石祥深有感触。

晋屏镇甫口村董良红等3人开办石灰厂,与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太近被关闭,因补偿标准两次达成协议又反悔,官司打至县法院、市中院,因协议逾期等原因被驳回诉求。多次上访和写信投诉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还有记者专程调查和参与调解,案件纠纷前后历时6年多,因分歧过大久悬不决。

县调委会了解情况后,经过近两个月的耐心、细致劝解达成息访协议,由晋屏镇、县城管局、县信访局共筹集10万元给石灰厂作补偿,并帮助信访人董良红在一环保公司从事道路清扫就业。签订协议后,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保证不再上访或投诉。

细分“行业+专长”

精准介入破僵局

公正调解重在阳光采信。在众多的调解案件中,一些行业因工作的特殊性和信息的不对称,如医患纠纷、交通肇事、校园安全、城建纠纷等案件,往往成为案件频发、矛盾集中的领域,也是纠纷调解的痛点和难点所在。

为破解行业和行业间调解有关信息透明不足、协作不紧和反馈不畅的“通症积弊”,该县委政法委专题调研,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难度,选聘行业情况熟、群众口碑好、法律知识丰富或专业水平高的知名人士,组建“医调委”“校调委”“道调委”等专业调委会,加强行业相关事实和信息的透明公示,以社会名人的信任嫁接和公益品牌的延伸,有效打通了行业调解的“断层”和“禁区”。

嘉禾县珠泉镇荞麦塘村村民胡玉枚及儿女因晋屛北路3.5分责任田与其堂弟李艺产生经营权属纠纷,从2015年开始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要求处理。县、市两级法院分别作出判决,胡玉枚均不服,一直上访。县城建管理系统人民调解委员会收悉获县政法批转信访件后,及时组织人员深入该村调查了解,多次召集双方协商,达成由李艺在争议地划出59.2平方米为胡玉枚之子李仕杰经营使用,获得10万元地价补偿的调解协议。

行业调委会成立以来,以“服务群众、维护公正”为理念,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第一要务,以“来案必受,受案必调,调案必果”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主动作为,取得了显著效果。县行业调委会成立以来,共调处人身损害案975起,死亡案265起。申请案件受理率、案件调处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均达到了100%。

拓展“志愿者+律师”

规范运行提质效

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该县调委会提炼和推广行之有效的“硬核”机制措施,为公正、规范和高效调解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该县积极吸纳志愿者和公益律师充实调解力量,县联调委、行调委和乡镇调委会选聘热心公益的律师或法律工作志愿者参与调解工作,以保障纠纷案件调解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精准高效。珠泉镇调委会通过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全省首个“民间平安志愿者协会”,吸纳具有较高法律知识及政策水平、在当地威望较高、熟知当地风土人情和社情民意的“平安志愿者”66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处较大以上矛盾纠纷378起,有效促进了地方和谐稳定。

调委会成立以来,共调处跨省、跨县的纠纷案316起,调处成功率100%,就是因为坚持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得了当事人的信赖。调解工作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探索“互联网+监督”

防控一体治标本

随着现代通讯应用和普及,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客观实际要求调解手段和模式进行创新。该县整合调解资源,利用互联网平台,对诉讼群众有调解意愿,但因无法当场调解或有一方当事人在外地的,则引导通过网络调解或在县调解平台上提出申请,填写调解案件信息,选择调解员进行在线调解,若调解成功,在线确认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打通了线下、线上便利调解的“绿色通道”,既节省了当事人成本和精力,还提高了调解时效和质量。

2019年11月,县调委会受理了一起跨省伤害案。安徽省殷文龙应朋友之邀来嘉禾游玩,在歌厅与珠泉镇水冲村李富强发生纠纷,导致殷文龙左下额骨折,三颗座牙脱落,构成轻伤。次日下午,双方来调委会申请调解。因受害方家里有事急需处理,县调委会劝说当事人殷文龙可以先回安徽,但调解不中止、不中断,约定通过用微信视频调解。经过三天时间的多次视频、手机通话做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

该县还加强对网上调解平台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以“以案析案”,不断分析和总结各类纠纷案件的成因、特点的研究和分析,提炼规律和应当策略,标本兼治,做好常见性、易发性、多发性各类纠纷调解。

(本文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中国改革报第3版综合页)

[责任编辑:何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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