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山西在行动》
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本网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山西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8年11月24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刻认识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对我省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促进“两个健康”,解放思想、直面问题、精准施策,加强领导,推动民营经济在我省“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进程中实现大发展、作出新贡献。
《若干意见》指出,新时代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坚持持续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让民营企业减压降负轻装上阵。坚持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坚持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加快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型。坚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坚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心全意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若干意见》共七大方面30条。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进一步开放民间投资领域。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
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面,依法兑现政府承诺。减轻税费负担。加强土地供给。优化环评服务。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提高融资担保水平。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在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促进民营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
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树立鲜明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弘扬企业家精神。
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纪涉法案件。完善民营企业涉法维权机制。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狠抓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