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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法机关“40条”举措保驾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

2020-04-18 16:37:40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4月17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介绍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安排及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4月9日,山西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40条”)。这次出台的“40条”,是政法机关积极主动作为,为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既是对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成熟经验、成型做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总结,也是以政策性文件形式对新形势下我省政法工作特别是执法司法工作的一次制度规范。
   “40条”共分六大部分。具体涵盖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1个理念:践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6项机制: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通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排查预警企业和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等工作机制;7项行动: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7项保障重点: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土地、拆迁案件;8项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4方面监督指导: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
   全省政法机关表示将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提升站位,依法履职,在落实“40条”上出实招、见行动,做到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规范经济活动与促进经济发展同向发力,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打造优良法治环境,护航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中交出合格答卷。
 

[责任编辑:陈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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